*ST天马:关于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2019-08-27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2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8月26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8月25日-2019年8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
上 午 9:30-11:30 , 下 午 13:00-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
年8月2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财源国际中心A座2601室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会议主持人
1
董事长武剑飞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全体
董事过半数董事推举的董事姜学谦先生主持。
(六)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人,代表股份
356,33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9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56,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0,5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27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30,50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以下决议:
1、关于 2019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56,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
2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霍尔果斯天马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356,303,8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356,303,8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提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356,303,8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356,303,8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 情况 : 同意 356,303,800 股 ,占出 席会议 所有 股东所 持股 份的
99.9925%;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303,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9213%;反对 26,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7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01 关于补选武宁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6,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20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2.57%。
武宁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02 关于补选薛飞先生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56,1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99.95%。
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5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7.44%。
薛飞先生当选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沙沙、任妍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
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和(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