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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19-08-29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3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张丽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其任期自董事会
审议聘任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证券
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资格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和个人品质,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简历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甲 18 号院
    电话:010-85660012
    传真:010-85660012
    电子邮箱:dsh@tianma-group.com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张丽女士简历如下:
    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法学硕士。2013 年 7 月-2015 年 6 月任南华
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部助理;2015 年 7 月-2019 年
6 月任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 年 7 月入职公司董事会
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张丽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张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
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