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天马 股票代码:002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现代服务产业园6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现代服务产业园6号 股份变动性质:司法拍卖 签署日期:2019 年 12 月 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风险提示 1、实际控制人清偿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徐茂栋先生以及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诺方,于 2019 年 3 月 9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30 日共同向上市公司出具《承诺函》、 《承诺函 2》、《承诺函 3》,承诺共同消除喀什星河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徐茂栋 先生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因违规的关联交易、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 未入账借款及违规担保等情形对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及或有损失。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浙 民终 298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上市公司应偿还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 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借款 7,682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8,369,273.5 元,并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 7,682 万元,按年利率 24%计 算向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限该判决生效后 十日内履行。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 徐州睦德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本案因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应 由上述承诺人于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 120 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实际控制人等承诺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 同时,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做出的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代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偿资金占用所需的资金或适当资产的承诺存在不能履行的风 险。 2、上市公司未来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险 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收购向外部机构借款合计为 3.955 亿元,且根据借款 合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将其持有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质押给出借人,虽 然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款展期条款,若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不同意展期且信息披 露义务人无法偿还上述借款,出借人通过实现担保权将取得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股权,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将发生变化,即上市公司未来控制权存在不稳定的风 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险。 3、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具有不确定性及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的风 险 上市公司 2019 年全年预计亏损 13.8 亿元至 16.1 亿元,主要系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收入下降、资产处置、利息支出、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公允价值变动损 失等原因所致,上述事项将导致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上 市公司 2018 年度净利润为-63,397.45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将触发上市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上市公司 2020 年度将继续处于退市风险警示状态。若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净利 润仍然为负,上市公司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马轴 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上市公司 21.13%的 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拥有天马轴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风险提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一)风险提示.....................................................................................................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3 释 义.............................................................................................................................. 7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9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股权控制情况......................................................... 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的财务状况....................... 15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16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7 六、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行股份 5%的情况 ........................................................................................ 17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8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8 二、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18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程序................................................................... 1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9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19 二、本次收购基本情况....................................................................................... 1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2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 23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23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23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25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6 一、未来 12 个月对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 大调整的计划............................................................................................... 26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26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26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27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27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27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27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8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28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30 三、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30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3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3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 交易............................................................................................................... 32 三、拟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32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32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33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33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3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43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45 一、备查文件目录............................................................................................... 45 二、备置地点....................................................................................................... 4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46 财务顾问声明.............................................................................................................. 47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49 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ST天马、 指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马轴承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 指 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乾顺承 喀什星河 指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天乾 指 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创导空调 指 江苏创导空调有限公司 德雅控股 指 北京德雅联合控股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因与湖北天乾因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业务违约一案,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票250,973,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13%,占喀什星河持有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份的70.50%)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起至2019年10月11日10 指 易、本次收购 时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 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竞买人徐州乾顺承以最高应 价499,868,160.00元竞得拍卖标的“喀什星河持有的上市公司 250,973,000股股票”,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2019)鄂28执88号之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 《执行裁定书》 指 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 指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上海国领 指 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徐州宏健 指 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本财务顾问 指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北省恩施中院 指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15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 《准则16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徐州乾顺承。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超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注册地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现代服务产业园 6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24MA205E4360 成立时间 2019-9-26 经营期限 2019-9-26 至无固定期限 电子科技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现代服务产业园 6 号 联系人 刘超 电话 189052087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股权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州乾顺承的股权结构为: 徐州乾顺承股权结构较分散,各股东相互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协议安 排,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如下: 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股权结构 根据徐州乾顺承设立时各出资人共同签署的《关于共同出资设立徐州乾顺 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合同》(以下简称《出资合同》)和徐州乾顺承现行有效 的《公司章程》,以及徐州乾顺承各股东的股权结构,徐州乾顺承三个股东中任 一股东单独行使表决权均无法控制徐州乾顺承。徐州乾顺承三个股东的陈友德 先生、上海国领的实际控制人王俊先生和高岚女士以及徐州宏健的实际控制人 陈为月先生,通过直接行使徐州乾顺承的表决权或间接行使徐州乾顺承股东上 海国领和徐州宏健的控制权和表决权,均无法直接或间接控制徐州乾顺承。 2、治理结构 根据上述《公司章程》及《出资合同》,徐州乾顺承的治理结构如下: (1)公司设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 会会议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②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算; ③本章程的修改; ④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的; ⑤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的,以及股东会以普通决议认定会对公司 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提名, 各股东各提名一名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形成决议,必须经代表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 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 过。徐州乾顺承三位股东各持公司 1/3 股份的表决权,故任何单一股东都不足 以控制股东会决议的产生,从而在股东会层面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1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提名,各股东各 提名一名董事。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 半数的董事同意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提名,各股东各提 名一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但 需遵循董事长由各方提名的董事每届轮值。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 自不同股东提名的原则,且董事长不得连选连任。 目前,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陈为月由徐州宏健提名并获选, 董事王俊由上海国领提名并获选,董事(董事长)刘超由陈友德提名并获选。 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中,任何单一股东推荐的董事并未占董事会半数以上席位, 且公司董事长系各股东提名并轮值。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不能通过实际 支配的表决权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以及董事长的选任,在董事会层面 实现对公司的控制。 (3)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但需遵 循董事长由各方提名的董事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 人士应遵循分别来自不同股东提名的原则。 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陈友德提名的董事担任;第二届 和第(2+N)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上海国领提名的董事担任;第三届和第(3+N) 届董事会的董事长由徐州宏健提名的董事担任。 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长不得连选连任。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需遵循总经理由各方提名的 人士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自不同股 东提名的原则。 1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上海国领提名的人士担任; 第二届和第(2+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徐州宏健提名的人士担任;第 三届和第(3+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总经理由陈友德提名的人士担任。 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 公司设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但需遵循财务总监由各方提 名的人士每届轮值且每届轮值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人士应分别来自不 同股东提名的原则。 第一届和第【1+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徐州宏健提名的人士担 任;第二届和第(2+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陈友德提名的人士担任; 第三届和第(3+N)届董事会任期内的财务总监由上海国领提名的人士担任。 前款所称 N 为 3 或 3 的整数倍。 因此,徐州乾顺承三个股东对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的控制及任职系采用轮 值方式,任一股东选任担任的(董事长)和管理层人员职务(总经理和财务总 监)均相互制衡,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通过其提名的人士单独对徐州乾顺承在 关键管理人员层面实施控制。 4、综上所述,结合徐州乾顺承目前的股权结构、股东出资情况以及治理结 构的安排,以及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构成,徐州乾顺承任一单一股东 通过实际支配的表决权无法控制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各股东主要 通过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的管理,任一单一股东通过实际支配公 司表决权不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徐州乾顺承不存在单一股 东控制董事会的情形;各股东主要通过提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的管 理,且徐州乾顺承每届董事会的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由三个股东选任的 人员轮值。因此,徐州乾顺承目前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的情况 1、上海国领 名称 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俊 1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 202 号 115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88 号 C 栋 901 室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553322A 成立时间 2015 年 1 月 30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1 月 30 日至 2045 年 1 月 29 日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营范围 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依法登记管理的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 日,登记编号为 P1009944。 上海国领实际控制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王俊,男,生于 1981 年 11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10 月,在云南光大会计师事务所做审计员;2005 年 11 月至 2007 年 6 月, 在上海东方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做评估师;2007 年 7 月至 2014 年 12 月,在上 海浦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今,在上海国领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高岚,女,生于 1978 年 7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2001 年 9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上海陆洋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7 月,在上海万千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任评估师;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在上海浦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行政主管;2015 年 1 月至今,在 上海国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合规风控总监。 2、陈友德 陈友德,男,生于 1982 年 7 月,中国国籍,大专学历。2002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在徐州天利实业有限公司任销售经理;2009 年 12 月至 2015 年 6 月, 在徐州永恒建材经销处任经理;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4 月,在徐州永恒建材 科技有限公司任经理;2018 年 4 月至今,在徐州智德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任经理。 3、徐州宏健 1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名称 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为月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徐州市轻工路淮海金地五金机电城 11-001 号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006683771233 成立时间 2007 年 10 月 24 日 经营期限 2007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7 年 10 月 23 日 智能化控制设备、电子产品技术开发、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电子 产品、五金交电、低压电器、机床、轴承、钢材、建筑材料、化工产 品、刀具刃具、数控刀具、机床工具、量具、尼龙制品、矿山机械设 备、润滑油、个人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环保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 经营范围 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涂装设备销售、安 装、维修;涂装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徐州宏健的实际控制人陈为月基本信息如下: 陈为月,男,生于 1954 年 1 月,中国国籍,高中学历。2016 年 3 月至今, 在徐州宏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 业和主营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徐州乾顺承除持有*ST 天马 21.13%的股份外,不存 在其他对外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的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名 持股 序号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称 比例 上海国领实际 上海卫宁投 控制人王俊、 1 资管理有限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100.00% 高岚控制的公 公司 司 上海国领实际 上海燕云投 控制人王俊、 2 资管理有限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50.00% 高岚控制的公 公司 司 徐州智诚电 电力设备技术研发;电力工程、房屋 陈友德控制的 3 47.50% 力科技有限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政工 公司 1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 程、园林景观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 设计、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务; 建筑材料、电器设备、电线电缆销售; 水暖器材安装、销售;空调设备安装、 维修;电力设备及配件租赁、销售、 维修;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 电力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 础工程、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 徐州智德电 陈友德与他人 术咨询服务;建筑材料、电器设备、 4 力工程有限 共同控制的公 50.00% 电线电缆、电力器材销售;水暖器材 公司 司 安装、销售;空调设备安装、维修; 电力设备及配件租赁、销售、维修; 通信线路和设备安装。 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除外)、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市 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内外装饰 徐州超宇电 装潢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服 陈友德控制的 5 力工程有限 务,建筑材料、电器设备、电线电缆、 95.00% 公司 公司 电力器材销售,水暖器材安装、销售, 空调设备安装、维修,电力设备及配 件租赁、销售、维修,通信线路及设 备安装。 智能化控制设备技术、电子产品技术 徐州强德智 开发;建筑工程用机械及配件、电子 徐州宏健实际 6 能科技有限 产品、五金交电、电器设备、机床、 控制人陈为月 90.00% 公司 轴承、钢材、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 控制的公司 构件加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的财务状况 徐州乾顺承成立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 电子科技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成立至今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 鉴于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未满 1 年,暂无财务数据,特补充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主要股东的主要财务数据: (一)上海国领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1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2018 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总额 1,039.95 1,041.31 1,059.02 负债总额 96.01 75.65 72.56 净资产 943.94 965.66 986.46 营业收入 - 10.18 12.60 营业利润 -21.72 -21.11 -9.32 净利润 -21.72 -20.80 -8.94 经 营活动现 金流 -0.74 -11.53 -363.00 净额 现金净增加额 -0.74 -8.53 6.00 资产负债率 9.23% 7.26% 6.85% 净资产收益率 -2.27% -2.13% -1.82% (二)徐州宏健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8年度 /2017年度 /2016年度 资产总额 14,558.09 12,542.03 10,828.97 负债总额 2,232.95 2,297.33 2,198.73 净资产 12,325.14 10,244.70 8,630.24 营业收入 20,048.86 16,056.93 12,813.87 营业利润 2,480.60 1,896.35 1,641.83 净利润 2,080.45 1,614.46 1,403.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1,051.92 1,266.34 334.35 现金净增加额 978.63 1,192.93 268.40 资产负债率 15.34% 18.32% 20.30% 净资产收益率 18.44% 17.11% 17.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没有涉及 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1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 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 长期居 姓名 职务 证件号码 国籍 家或地区的居留 住地 权 刘超 董事长 3203231982******** 中国 徐州 否 王俊 董事、总经理 5125321981******** 中国 上海 否 陈为月 董事 3203231954******** 中国 徐州 否 金传朴 监事 3203231990******** 中国 徐州 否 上述人员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六、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股东上海国领、陈友德、徐州 宏健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形。 1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9 年 10 月 1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乾顺承通过司法拍卖的形式,出 价 49,986.82 万元取得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21.13%的股份。 徐州乾顺承系其股东专门为参与本次司法拍卖之目的而设立,其参与本次 公开司法拍卖并最终竞得拍卖标的,进而持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目的系基于认 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本次交易完成后,徐州乾顺承将成为上市公司的 控股股东,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积极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机构决策,改善上市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优化上市公司的业务构成,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盈利 能力与现金流状况,实现上市公司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二、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持或处置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收购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如发生此种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程序 2019 年 10 月 8 日,徐州乾顺承召开股东会决议,审议同意公司通过司法 拍卖方式取得上市公司 250,973,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13%。 1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徐州乾顺承通过司法拍卖方式取得*ST 天马 25,097.30 万股股票,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的 21.13%。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 务人乾顺承持 有上市公司 人民币普通股 250,973,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13%股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与湖北天乾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违约一 案,其持有的上市公司部分股票 250,973,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3%, 占喀什星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70.50%)于 2019 年 10 月 10 日 10 时起至 2019 年 10 月 11 日 10 时在湖北省恩施中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 卖,竞买人徐州乾顺承以最高应价 499,868,160.00 元竞得拍卖标的“喀什星河 持有的上市公司 250,973,000 股股票”。 徐州乾顺承于 2019 年 12 月 6 日收到湖北省恩施中院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出具的“(2019)鄂 28 执 88 号之一”的《执行裁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执行人: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东湖 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 777 号 A 栋办公室 4 层 401-20 号。 法定代表人:李正友,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文华、朱国锋,北京市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 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 4 层 11 室 07 号 法定代表人:徐悦 被执行人: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 路 18 号 3005 室。 法定代表人:张永亮。 1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被执行人: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伊犁州霍尔 果斯滨河路一巷华亭嘉苑 E 栋 3 单元 302 室。 法定代表人:徐悦 被执行人: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 东港区高新六路以北、兖州路以西国际服务外包基地 1 号研发楼。 被执行人: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伊犁州霍 尔果斯口岸滨河路 6 号雅居小区 2 号楼 4 单元 2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小雨。 被执行人:霍尔果斯市燎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伊犁州霍尔 果斯口岸雅园小区 1 栋 1641 室。 法定代表人:李小雨。 被执行人:北京星河数银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 路 18 号一层 1015 室。 法定代表人:金力平。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喀什星河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市燎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数银科技有限公司、徐茂栋、周 芳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中,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对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证券*ST 天马 (证券代码 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股票 250,973,000 股及孳息进行了冻结, 冻结期限 36 个月,从 2018 年 5 月 17 日起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止。2019 年 6 月 25 日,该院做出(2018)鄂民初 29 号民事调解书后,因被告喀什星河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世界集团有限公司、霍尔果斯食乐淘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日照银杏树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霍尔果斯苍穹之下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霍尔果斯市燎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星河数银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履行 生效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湖北天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2 日向湖 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立案后,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作出(2019) 鄂执 37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鄂民初 29 号民事 2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调解书由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院于 2019 年 8 月 12 日立案执行。2019 年 10 月 11 日,本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拍卖被执行人 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 天马(证券代码 002122,股份性质流通 股)股票 250,973,000 股(已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受人徐州乾顺 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 499,868,160 元的最高价竞得,并付清了全部款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裁定 如下: 一、解除对被执行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310032888433X0)持有的*ST 天马(证券代码 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 股票 250,973,000 股及孳息(已质押给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质押及冻结。 二、被 执行 人喀 什星 河创业 投资 有限 公司 (统 一社会 信用 代码: 9165310032888433X0)持有的*ST 天马(证券代码 002122,股份性质流通股) 股票 250,973,000 股及孳息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324MA205E4360)所有。该股票及孳息的所有权自本 裁定送达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登记机构办理相 关产权过户手续。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喀什星河持有的天马轴承 250,973,000 股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3%)目前质押于天风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喀什星河持有的天马轴承全部或部分股份(包 括但不限于本次拍卖的 250,973,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先后被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多家机构冻结或轮候冻结。具体质 押、冻结信息如下: 持有人名 持有数量 质押/司法冻 质权人/司法冻 质押/司法 解质/解冻 序号 称 (股) 结数量(股) 结执行人 冻结日期 日期 北京市第一中 1 喀什星河 356,000,000 11,527,000 2017-10-24 2020-10-23 级人民法院 2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市第一中 2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1,750,000 2018-4-3 2021-4-2 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合肥市 3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0,000,000 2018-5-11 2021-5-10 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 4 喀什星河 356,000,000 28,477,824 2018-5-17 2021-5-16 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 5 喀什星河 356,000,000 10,050,000 2018-5-17 2021-5-16 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 6 喀什星河 356,000,000 68,530,702 2018-5-17 2021-5-16 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 7 喀什星河 356,000,000 68,530,702 2018-5-17 2021-5-16 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 8 喀什星河 356,000,000 75,383,772 2018-5-17 2021-5-16 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 9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1,750,000 2018-5-18 2021-5-17 民法院 方正证券股份 10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1,750,000 2017-1-15 - 有限公司 华融证券股份 11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1,750,000 2016-12-23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2 喀什星河 356,000,000 28,477,824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3 喀什星河 356,000,000 11,527,000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4 喀什星河 356,000,000 30,000,000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5 喀什星河 356,000,000 10,050,000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6 喀什星河 356,000,000 68,530,702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7 喀什星河 356,000,000 68,530,702 2016-12-2 - 有限公司 天风证券股份 18 喀什星河 356,000,000 75,383,772 2016-12-2 - 有限公司 另外,喀什星河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先后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 高级人民法院等 10 余家机构轮候冻结。 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凭借湖北省恩施中院做出的《执行裁定书》 解除前述质押和轮候冻结,办理目标股份的交割过户手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受限情形。 2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乾顺承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以现金取得喀什星河持有的 上市公司 250,973,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3%,交易资金总额为 499,868,160.00 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主要来源与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 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获取资金的情形。 本次收购资金中 1.05 亿元为徐州乾顺承股东出资款,其中股东上海国领的 出资来源于王俊拆借款,股东陈友德出资来源于自然人付强的拆借款,股东徐 州宏健出资来源于自有资金,本次收购资金中剩余资金 3.95 亿元来自于徐州乾 顺承对外借款。 (一)与出借人间的借款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出借人直接的借款协议主要情况如下: 1、向创导空调的 1.42 亿元借款 (1)借款期限:1 年; (2)借款利率:15%; (3)本息偿还方式: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 (4)借款展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提出 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 (5)借款用途:参与湖北省恩施中院在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举行 的公开拍卖活动,竞买拍卖标的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973,000 股股票; (6)担保方式 为确保创导空调的合法权益,徐州乾顺承股东提供如下担保措施向其提供 担保,由当事人另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徐州乾顺承股东以其持有徐州乾顺 2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承的股权(依《股权质押合同》规定为每个股东各自持有徐州乾顺承的 12%的 股权)质押给创导空调。 2、向德雅控股的 2.535 亿元借款 (1)借款期限:1 年; (2)借款利率:15%; (3)本息偿还方式: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 (4)借款展期: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前提出 书面申请,经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 (5)借款用途:参与湖北省恩施中院在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举行 的公开拍卖活动,竞买拍卖标的为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天马轴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0,973,000 股股票; (6)担保方式 为确保德雅控股的合法权益,徐州乾顺承股东提供如下担保措施向其提供 担保,由当事人另行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徐州乾顺承股东以其持有徐州乾顺 承的股权(依《股权质押合同》规定为每个股东各自持有徐州乾顺承的 21.33% 的股权)质押给德雅控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承诺:本次支付拍卖款的“所有资金为徐州乾顺的自有 或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 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来源于 P2P、 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结构化融资安排的情形,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与出借人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并 进一步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次各出借 人均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关联方系朋友或亲属关系,借款动机合理;各出借人均 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合法有效的相关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相关协议的条款 和条件具备市场化特征;各出借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及其关系密切 的家庭成员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各出借人 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2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依据司法拍卖的竞买规则,除拍卖前缴付的保证金 96,373,632.00 元自动转 为支付价款外,2019 年 11 月 11 日,徐州乾顺承已一次性将尾款 403,494,528.00 元缴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全额支付本次权益变动资金。 2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对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改变或者重大调整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利用自身及其股东的 资源优势,以为上市公司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的,谋求具备盈利能力 和匹配规模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无论该等资产是否属于现有主营业务)的可 能性。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 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 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利用自身及其股 东的资源优势,以为上市公司积极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为目的,谋求具备盈利 能力和匹配规模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无论该等资产是否属于现有主营业务) 的可能性。如未来拟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资产重组,将根据届时适用的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充分知悉和理解目前上市公司董 事会的构成系在徐州睦德和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共同挽救原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带来的损害和潜在损害的特殊背景下的安排。在该等 安排尚未履行完毕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大范围改组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计 划,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利用其控制的表决权,并在进一步征询上市公司董事 会的意见的基础上,谋求三个非独立董事席位,届时信息披露义务人将遵守中 2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保证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 实际控制权的稳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计划,亦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补偿或者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况。 四、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 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因适应市场环境变化、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 务,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义务。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督促上市公司一如既往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经营等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披露义务。 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机构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 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对上市公司的业务和 组织机构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 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务独立不产生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 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 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 独立。 为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保障上市公司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承诺如下: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 面继续与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 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 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 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人/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人/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 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 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 2、保证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将由上市公司独立控制并支配,本 人/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公司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 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 2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人/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 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人/企业以违法、违规 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的情况,也不存在上市公司为本人/企业及 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与本人/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保持完全分开和独 立。 2、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 机构。 3、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以及各 职能部门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与本人/企业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从属关系。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 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企业除通过行使间接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 动进行干预。 3、保证本人/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 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量减少本人/企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 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 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企业愿 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 关联交易。 为了规范、减少将来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承诺 如下: “1、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表决权地位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起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理由 和方式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产。 3、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 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4、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签订的各项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谋求任何超出协 议约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本人/企业将促使本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 此给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同业竞争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从事与 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股东为避免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目前没有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或中国境外,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 或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竞争的任何活动,亦没有在任何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公司或企业拥有任何权益(不论直 接或间接)。 3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除非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本人/本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 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发展、经营或协助经营或参与或从 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3、如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 拟出售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 上市公司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最大努力使 有关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且该等交易价格按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正常商业交易 的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 4、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依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的规定向上市公司及有关机构或部门及时披露与上市 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权益的详情,直至 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再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 5、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将 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的身份进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6、本人/企业及本人/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所控股、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愿 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 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交易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 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拟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 3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3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系新设不足一年的公司,暂无财务数据,补充披露信息披 露义务人法人股东的财务资料。 一、 上海国领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上海国领成立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上海普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上海国领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普安审字(2017) 01058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上海国领财务报表在所有 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上海国领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浩清审字(2019) 第 H19460138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上海国领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上海国领 2017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上海国领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461.16 10,866.57 96,188.61 短期投资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预付账款 1,086,030.00 1,062,230.00 1,044,040.00 应收股利 - - - 应收利息 - - 其他应收款 3,000,000.00 3,030,000.00 3,140,000.00 存货 - - - 其中: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 周转材料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4,089,491.16 4,103,096.57 4,280,228.61 非流动资产: 长期债券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6,310,000.00 固定资产原价 - - - 减:累计折旧 - - -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 - 在建工程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物性生物资产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6,310,000.00 6,31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10,000.00 6,310,000.00 6,310,000.00 资产合计 10,399,491.16 10,413,096.57 10,590,228.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账款 44,950.00 44,950.00 137,725.00 应付职工薪酬 - 17,500.00 - 应交税费 -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 3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他应付款 915,117.79 694,017.79 587,859.54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960,067.79 756,467.79 725,584.5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长期应付款 - - 递延收益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960,067.79 756,467.79 725,584.5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 - - 盈余公积 - - - 未分配利润 -560,576.63 -343,371.22 -135,355.9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9,439,423.37 9,656,628.78 9,864,644.07 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10,399,491.16 10,413,096.57 10,590,228.61 (或股东权益)总计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101,848.77 126,049.91 减:营业成本 - - - 税金及附加 - - - 销售费用 217,212.50 287,085.75 128,393.97 管理费用 - 25,980.50 91,125.57 财务费用 -7.09 -146.73 -312.29 其中:利息费用(收入以“-” -7.09 -146.73 -329.09 号填列) 加加投资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17,205.41 -211,070.75 -93,157.34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3,055.46 3,781.50 其中:政府补助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17,205.41 -208,015.29 -89,375.84 “-”号填列) 3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217,205.41 -208,015.29 -89,375.84 号填列)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产成品、商品、提供劳 - 12,129.23 37,131.41 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95,307.09 110,146.73 3,826,754.09 的现金 购买原材料、商品、接受劳 - - 34,750.00 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职工薪酬 35,000.00 135,880.00 18,000.00 支付的税费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67,712.50 101,718.00 7,691,166.80 的现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405.41 -115,322.04 -3,880,031.30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 资和长期股权投资收到的 - - - 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非流动资产收回的现 - - - 金净额 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 - - 5,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现金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非流动资产支付的现 - - - 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5,000,000.00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吸收投资者投资收到的现 - 30,000.00 8,940,000.00 3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金 偿还借款本金支付的现金 - - - 偿还借款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利润支付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30,000.00 & 940,000.00 净额 四、现金净增加额 -7,405.41 -85,322.04 59,968.70 加:期初现金余额 10,866.57 96,188.61 36,219.91 五、期末现金余额 3,461.16 10,866.57 96,188.61 二、 徐州宏健的财务资料 (一)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情况 徐州宏健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 24 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 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徐州宏健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浩清审字(2019) 第 H19361127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徐州宏健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北京浩清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徐州宏健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浩清审字(2019) 第 H19361128 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如下:“我们认为,后附的徐州宏健财 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徐州宏健 2016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 徐州宏健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3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单位:元 资 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3,302,568.71 23,516,230.52 11,586,952.13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4,879,692.00 5,650,000.00 4,610,000.00 应收账款 33,340,340.23 28,869,741.41 22,451,452.73 预付款项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750,000.00 450,000.00 2,950,000.00 存货 40,383,572.63 32,718,711.07 31,084,841.67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 - - - 产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112,656,173.57 91,204,683.00 72,683,246.5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 - -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32,924,774.17 34,215,635.52 35,606,411.42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924,774.17 34,215,635.52 35,606,411.42 资产总计 145,580,947.74 125,420,318.52 108,289,657.9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000,000.00 17,000,000.00 1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3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应付票据 - - 987,169.44 应付账款 4,510,742.85 5,224,652.63 3,511,457.60 预收款项 - - - 应付职工薪酬 - - - 应交税费 438,756.42 398,691.82 278,659.86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380,000.00 350,000.00 21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 - - 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22,329,499.27 22,973,344.45 21,987,286.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22,329,499.27 22,973,344.45 21,987,286.9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资本公积 - - - 减:库存股 - - - 盈余公积 6,621,831.27 4,541,383.83 2,926,923.53 未分配利润 106,629,617.20 87,905,590.24 73,375,447.5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251,448.47 102,446,974.07 86,302,371.0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 145,580,947.74 125,420,318.52 108,289,657.95 计 2、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200,488,618.09 160,569,323.57 128,138,657.76 减:营业成本 166,440,325.92 133,636,032.50 105,092,026.46 营业税金及附加 622,382.03 482,341.83 334,182.36 销售费用 4,974,344.03 4,327,804.16 3,398,794.23 管理费用 2,912,722.15 2,425,500.95 2,235,939.68 财务费用 732,878.05 734,150.88 659,412.21 4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资产减值损失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 - - 以"-"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 - - 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4,805,965.91 18,963,493.25 16,418,302.82 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4,805,965.91 18,963,493.25 16,418,302.8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4,001,491.51 2,818,890.23 2,381,902.1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20,804,474.40 16,144,603.02 14,036,400.66 填列)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208,842,310.51 167,259,712.05 133,477,768.50 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0,000.00 2,640,000.00 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208,872,310.51 169,899,712.05 133,477,768.5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175,869,447.46 140,507,198.41 114,656,440.79 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13,281,332.56 11,091,264.18 9,890,032.25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8,902,314.25 5,637,820.19 5,267,834.2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00,000.00 320,000.00 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98,353,094.27 157,236,282.78 130,134,307.3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0,519,216.24 12,663,429.27 3,343,461.19 净额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4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 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 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 - - 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17,420.20 17,754.78 61,498.05 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7,420.20 17,754.78 61,498.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 - - - 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750,298.25 751,905.66 720,910.26 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750,298.25 751,905.66 720,910.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732,878.05 -734,150.88 -659,412.21 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9,786,338.19 11,929,278.39 2,684,048.98 加额 4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消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措施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先生以及徐州睦德作为共 同承诺方,于 2019 年 3 月 9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30 日共同向 上市公司出具《承诺函》、《承诺函 2》、《承诺函 3》,承诺共同消除喀什星河作 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徐茂栋先生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因违规的关联 交易、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未入账借款及违规担保等情形对上市公司造成的 损失及或有损失。 具体清偿安排如下:上市公司确认因实际损失形成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债权金额 237,875 万元,因潜在损失预估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债权金额 80,422 万元,合计金额 318,297 万元。由于预估的潜在损失金额尚存在不确定 性,故上市公司董事会将在生效司法裁判确定上市公司负有金钱给付义务日, 届时确认为公司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权人之债权。故,目前暂就实际损 失资金占用余额 237,875 万元作出如下还款安排: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于: (1)2019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偿还 158,003 万元;(2)2020 年 4 月 30 日或之 前偿还 30,227 万元;(3)2021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偿还 29,026 万元;(4)2022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偿还 27,825 万元。偿还方式为货币资金或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等效方式。目前清偿进度如下: (一)实际占用清偿进展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或之前偿还的占用资金额度已全部履行完毕。 (二)潜在占用清偿进展 上市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9)浙 民终 298 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公司应偿还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中心有限公司借款 7,682 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8,369,273.5 元,并自 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以借款本金 7,682 万元,按年利率 24%计算向 原告德清县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限该判决生效后十日 内履行。根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和徐州 4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睦德共同出具的一系列承诺函,本案因生效司法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应由上 述承诺人于司法裁判生效之日起 120 日内履行足额偿还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 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等承诺人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2019 年 10 月 24 日,徐 州睦德承诺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清偿资金占用所需 的资金或适当资产。 二、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 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 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决策文件; 4、《执行裁定书》; 5、与收购资金来源相关的借款协议和担保协议;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变更的声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于本次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买卖*ST 天马股票的自查报告; 8、信息披露义务人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 买卖*ST 天马股票的自查报告; 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上海国领、徐州宏健审计报告/财务报告;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维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以供投资者查询。 4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 超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李长伟 财务顾问主办人: 赵金会 张兴林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 超 2019 年 12 月 10 日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杭州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ST 天马 股票代码 002122 江苏省徐 州市 睢宁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名 徐州乾顺承科技发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注 册 县梁集镇 现代 服务 称 展有限公司 地 产业园 6 号 增加 √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 数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量变化 变化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是 否 否 为 上 市 公 司第 一 是 √ 否 □ 为 上 市 公司 实 际 控 制 是 □ 否 √ 大股东 人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 信 息 披 露义 务 人 是 否 是 □ 否 √ 否对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持股 5%以 是 □ 否 √ 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 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上 司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请注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披 持股种类: 无 露 前 拥 有 权 益的 股 持股数量: 0 份 数 量 及 占 上市 公 持股比例: 0.00%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 次 发 生 拥 有权 益 变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的 股 份 变 动 的数 量 变动数量: 250,973,000 股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21.13% 与 上 市 公 司 之间 是 否 存 在 持 续 关联 交 是 □ 否 √ 易 与 上 市 公 司 之间 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 是 √ 否 □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 内继续增持 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 月 是 否 在 二级 市 场 买 卖 该 上 市公 司 是 □ 否 √ 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是 □ 否 √ 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管 理办法》第五十条要 是 √ 否 □ 求的文件 是 否 已 充 分 披露 资 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是 否 需 取 得 批 准 及批 准 是 □ 否 √ 进展情况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是 否 声 明 放 弃 行使 相 是 □ 否 √ 关股份的表决权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刘 超 2019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