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进行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 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及独立性,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 高岩 孔全顺 2020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