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23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15 年修订)》等细则、指引、通知、办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徐州慕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慕铭”)为
齐齐哈尔欣豪润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润成”)提供财务资助,
欣豪润成的其他股东亦按照合同约定以出资比例为准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款,确保了徐州慕铭的资金安全;同时提供财务资助还可为徐州慕铭带来部分收
入,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此事项的实施。
二、关于进行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经对公司管理层提交的《关于进行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
了公司风险投资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内部审理、信息报告及信息披露控
等内部控制措施后,就公司本次拟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拟
进行的风险投资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
理制度(2020 年 1 月)》的有关规定,公司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公司本次拟
进行适度风险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
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事项。待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关联股东徐州乾顺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该等风险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实施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0 年 1 月)》
的有关规定。
三、关于提名陈友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经审查陈友德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陈友德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
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陈友德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陈友德先生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 高岩 孔全顺
2020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