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8-0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细则、指引、通知、办
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侯雪峰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经审查侯雪峰先生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
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侯雪峰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
列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侯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侯雪
峰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变更承诺的事项
本次变更系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为了能够
更客观、公允和准确地消除公司的实际损失,就履行的公司的违规借款、违规担
保和卜丽君案件等诉讼和仲裁案件的代偿义务,对其在先承诺的部分内容或条款
作出适当的调整或明确。通过分析本次调整涉及的两方面内容,并结合过去两个
会计年度徐州睦德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对公司持续和最终收回原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
三、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本次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齐齐哈尔欣豪润成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豪润成”)提供 750 万元的财务资助,以用
于支持欣豪润成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同时该公司的其他各股东亦按照出资比例
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高岩孔全顺
2020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