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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0-137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7 日披露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及时对本次激
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天马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
月内(即 2020 年 4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的范围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51 名激励对象
(以下合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
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
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被核查人员在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共有 10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附件《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表》),10 名核查对象均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经公司核查及其出具的声明:
    (1)激励对象李大鹏、姜鹰、宋淑芳、陈灿梅、马嵘、刘艳宗在买卖公司
股票前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
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未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本次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处获知公司拟进行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
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除上述激励对象外,其余 4 名激励对象殷甦、张鹏、王俊峰、张健因
不熟悉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敏感期间进行了公司股票交易,属于误操
作,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牟利的主观故意。其本
人已认识到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不应在敏感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因此基于审慎性原则,该 4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并愿意配合公司董事会在确定授权日的董事会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本次核查结论
    经核查,自查期间,有 4 名激励对象因不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而进行了误
操作,对该 4 人涉及到的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权益,公司董事会将取消其参与激
励计划的资格,并将在确定授权日的董事会上作出相应调整。
    除上述 4 名激励对象外,未发现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
息的情况,该部分核查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
     附件:

                     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表

序号          姓名             变更期间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1        李大鹏          2020.4.29-2020.7.30       58,600         45,000

 2            姜鹰        2020.5.26-2020.9.23       32,000         32,000

 3        宋淑芳          2020.6.3-2020.9.29        63,700         16,600

 4        陈灿梅          2020.6.11-2020.6.24      105,100        105,100

 5            马嵘             2020.8.7             6,000            0

 6        刘艳宗          2020.8.31-2020.9.18       16,400         3,900

 7            殷甦       2020.7.14-2020.10.14       68,800         68,800

 8            张鹏       2020.7.17-2020.10.14       98,900         98,900

 9        王俊峰         2020.8.20-2020.10.15      125,000        125,000

 10           张健       2020.10.12-2020.10.14      8,00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