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细则、指引、通知、办 法、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经了解侯雪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 状况,能够胜任相应的职责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侯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海洋 高岩 孔全顺 2021 年 4 月 17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