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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05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
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是否最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尚具有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由于公司前期存在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及原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情形尚未完全消除,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规定,公
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一、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一)概述表
  序号     公告日期                        触及情形                结果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被出具为无法表示
   1       2018-5-2                                                *ST
                         意见的审计报告
   2      2020-4-29      2018 年及 2019 年经审计净利润均为负值     *ST

    (二)具体情况说明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
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对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根据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交易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此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3 日起被实
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天马股份”变更为“*ST 天马”,股票代码不
变,仍为 002122,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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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4)。
    2、由于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
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本次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及股
票代码均不变,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依旧为 5%。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4)。
    综上,截至目前,公司股票简称:*ST 天马,股票代码:002122,公司股票
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公司目前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概述表
  序号    公告日期                      触及情形                结果

                       向原控股股东或者其关联人提供资金或者
   2      2018-9-15                                              ST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

   3      2018-9-29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ST

    (二)具体说明
    1、由于公司前期存在的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及原控股股东
及关联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情形尚未完全消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中有关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的规定,公司股
票将被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未入账借款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
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
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73)。
    2、鉴于上述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公司本次仅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即使交易所批准公司申请撤
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仍将继续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
    三、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消除情况
    (一)公司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普华永道于 2018 年 4 月 27 日为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2017 年度审计
报告,其所涉事项包括:1、预付款的商业实质;2、对投资基金的合并的相关问
题;3、投资款的商业实质;4、已撤销并收回的投资款的商业实质。
    2019 年 4 月 28 日,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度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19)第 217039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更
新后),并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2021)第 212098 号《关于天马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
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就前述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及公司
采取的措施逐项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
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审计报
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的
意见》。
    (二)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消除了因连续两年持续亏损
退市风险的情况
    在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2020 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不断好转,
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进一步解决,公司基本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前期公司采取了
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得 2020 年度公司业绩实现扭亏为盈。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
(2021)第 212103 号),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72,174.33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96.49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 2,121.03 万元;截至 2020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60,096.36 万元。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实现扭亏为盈主要采取的措施如下:


                                    3
    1、解决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的同时收购优质资产,增强主营业务盈利
能力和公司现金流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于 2019 年 4 月通过收购徐州长
华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而持有了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
“中科华世”)81.15%股权和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热热文化”)66.67%
股权,全部价款由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代公司及控制的附属机构向资产出售
方支付。上述交易不仅化解了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同时也增强了公司盈利
能力。2019 年和 2020 年,中科华世和热热文化实现并表收入合计 63,363.65 万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合计 12,518.59 万元。
    2019 下半年至 2021 年年初,在公司的支持下,中科华世和热热文化积极扩
展融资渠道,陆续取得多家金融机构累计 1.5 亿元贷款。此外,2019 年 4 月、2020
年 4 月和 2021 年 4 月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代原控股股东向公司偿还现金
合计约 6.07 亿元。上述现金有效缓解了公司现金流紧张的情况,保证了公司持
续稳定经营。
    2、优化主营业务,将资产管理作为未来重要方向之一
    结合公司现状及新控股股东资源优势,公司将资产管理确定为主营业务,形
成机床制造、资产管理、互联网技术服务和图书发行多主业并存的全新布局。公
司组建了专业团队,覆盖存量管理、创业投资、资本市场等各个领域。公司高度
重视底层资产的管理,组建了专业团队进行投后管理,在了解被投企业业务的基
础上,协助其制订战略或资本市场规划,对接各种资源进行业务协同,完成大量
项目的确权和风险事项化解,提升了被投企业权益价值,积极拓展退出渠道,尽
最大努力保障公司权益。2019 年公司成功退出项目 6 个,退出金额 11,003.64 万
元,取得累计投资收益 2,683.44 万元。2020 年公司成功退出项目 4 个,退出金
额 5,337 万元,当期确认相应投资收益 257.65 万元,因各项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8,371.47 万元,主要为公司 2020 年收购的部分少数股
权投资及新增自有资金投资增值所致。部分存量经营较差的项目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充分计提了减值准备。目前公司已投的部分项目正在开展新一轮融资,部分项
目已经启动或正在准备申请 IPO。
    3、多项举措化解债务和诉讼风险


                                     4
    公司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化解债务风险,积极开展与债权人的和解谈判,先后
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朱丹丹、
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孔世海、孔建肃等债权人达成和解,进行债务
减免或延期。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偿还债务本金及利息共计 16.95 亿元,截
至 2020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降至 12.53 亿元,未决诉讼大幅减少。
    4、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公司 2019 年成立了新的经营班子,对组织架构进行了梳理调整,明确岗位
责任制,规范业务流程,并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内部管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公司目前目标清晰,责任到位,全员积极开源节流。全面梳理公司现有制度和流
程,结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对其中部分制度进行了修订,新建或完善了内控等管
理细则,对重要业务及管理流程进行了补充。
    2015 年以来国内机床行业整体下滑,市场竞争充分,各机床生产厂同质化
经营下竞相降价,全行业普遍处于亏损状态。公司子公司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齐重数控”)成立时间较长,存在人员负担重、产品竞争力一般等现
实情况,最近几年处于持续亏损状态。2019 年和 2020 年,公司对齐重数控投入
了较大的管理精力,组织全面的财产清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优化内部管理流
程,落实经营管理责任制。同时在业务层面进行调整,销售端重质量轻规模,不
再接受回款条件差、毛利低的订单,生产端厉行节约,按车间或部门制订定额,
独立考核,不断调整优化人员结构,根据生产规模匹配人员数量,成本和费用全
面下降。上述努力取得明显成效,齐重数控 2019 年实现合同签约额 3.38 亿元,
2020 年实现合同签约额 5.6 亿元,多数合同在账期、毛利率等方面较以前年度有
大幅改善,齐重数控于 2020 年实现近 7 年以来首次扭亏为盈。
    5、盘活存量资产,保持健康现金流
    2019 年 12 月,经多方努力,于 2014 年被齐齐哈尔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原
齐重数控工业用地 A04、A05 两地块被成功拍卖,困扰齐重数控多年的土地问题
已经盘活。2019 年和 2020 年,齐重数控已按相关协议约定分别收回土地收储款
4,000 万元和 18,134 万元,为齐重数控的未来发展起到关键作用。除此之外,齐
重数控加强了对多年老账的清收和废旧物资的处置,2019 年共收回三年以上应


                                   5
收款 1,859 万元,有超过 7,146 万元的废旧物资完成处置。
    在底层资产方面,公司 2019 年以来完成大量项目的确权和风险事项处理,
并积极为重要项目提供资源支持,提升权益价值。对风险较大项目进行了重点管
理,完成了部分项目的退出。
    2019 年-2020 年间,下属子公司在公司的支持下,下属子公司积极扩展融资
渠道,取得华夏银行、北京银行等金融机构约 2.29 亿元授信。公司整体现金流
已进入健康状态。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1、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事项的影响业已消除,
及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为正值,且公司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第 14.3.11 条第一
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且不触及原《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19 年 4 月修订)暂停上市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14.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 14.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 14.3.11 条第
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
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规定,公司“未触及新规退市风险警示且未触及原
规则暂停上市标准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的条件。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但仍存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
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出具《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


                                    6
消除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1)第 212098 号》;独立董事对此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能否获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无论深圳证券交易所是否撤销公
司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均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由“*ST 天马”变更为“ST 天马”,股票代码“002122”不变,
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若公司股票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将维持“*ST 天马”不变,股票代码“002122”不变,交易
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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