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 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予以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 公司管理层已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并消除了 2017 年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 涉事项的重大影响,我们对管理层因此作出的努力表示肯定和认同,董事会出具 的专项说明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对该专项说明无异议。 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 2021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