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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大额负债的公告2021-12-02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108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不能如期偿还大额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存在不能如期偿还的大额负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能如期偿还大额负债的具体情形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和解协议约    已按和解     尚应偿
序                                                      最晚偿还期 11 月 30 日前
      债权人      定应偿还本    协议偿还     还本息
号                                                          限     还需偿还本
                    息合计      本息合计     合计
                                                                      息合计

     恒天融泽
                                                        2024年12月
1    资产管理     115,283.46    40,564.39   74,719.07                     4,500
                                                        31日前
     有限公司
     安徽省金
                                                        2022年11月
2    丰典当有       6,020         3,010      3,010                        2,408
                                                        30日前
     限公司
     永康市冬
                                                        2022年11月
3    阳散热器       3,800         2,260      1,540                        1,220
                                                        30日前
     制造厂
     深圳市前
     海中瑞基                                           2023年11月
4                   10,120       4,485.86   5,634.14                      574.14
     金管理有                                           30日前
     限公司
     天诺财富
     管理(深                                           2022 年 5 月
5                  19,069.40    14,069.40    5,000                         500
     圳)有限公                                         31日前
     司

     合计         154,292.86    64,389.65   89.903.21        /           9,202.14
     1、与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融泽”,代表嘉星基金)
的合同纠纷
     恒天融泽与公司之间的差额付款合同纠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作出(2018)京民初 82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后双方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2020 年 3 月 30 日、2021 年 2 月 3 日、2021 年 3 月 5 日、2021 年 5
月 27 日分别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和解协议之补
充协议(二)》、《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及《执行和解协议》等执行和
解类法律文件。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与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
解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恒天融泽合计偿还 40,564.39 万元,尚应向恒天融
泽偿还差额补足款本金 54,015.61 万元、差额补足款收益 24,973.46 万元、其他费
用 230 万元,目前其中的差额补足款本金 4,500 万元债务已逾期。
     2、与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丰典当”)的典当纠纷
     金丰典当与公司的典当合同纠纷,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18 年
8 月 3 日作出(2018)皖 01 民初 607 号案件《民事判决书》,后双方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详见公司已经发布的《关于与安徽省金
丰典当有限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等相
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金丰典当合计偿还 3,010 万元,尚应向金丰典当偿
还 3,010 万元,目前其中的 2,408 万元债务已逾期。
     3、与永康市冬阳散热器制造厂(以下简称“永康制造厂”)的借款合同纠
纷
     永康制造厂与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作出(2018)浙 0784 民初 4383 号《民事判决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作出(2019)浙 07 民终 372 号《民事判决书》,
后双方于 2019 年 7 月 11 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详见公司已经发布的《关
于与冬阳制造厂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6)等相关
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永康制造厂合计偿还 2,260 万元,尚应向永康制造
厂偿还 1,540 万元,目前其中的 1,220 万元债务已逾期。
     4、与深圳市前海中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中瑞”)的贷款
合同
     前海中瑞与公司的贷款合同纠纷,深圳仲裁委员会于 2018 年 9 月 30 日作出
了(2018)深仲受字第 1575 号的《裁决书》,后双方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2021
年 7 月 16 日、2021 年 11 月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执行和解协议书>
之补充协议》及《<执行和解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公司已经发布的《关
于与前海中瑞基金管理公司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公告》(公告编号:2020-025)
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前海中瑞合计偿还 4,485.86 万元,尚应向前海中瑞
偿还 5,634.14 万元,目前其中的 574.14 万元债务已逾期。
     5、与天诺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诺财富”)的合同纠
纷
     天诺财富与公司的合同纠纷,上海仲裁委员会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作出了
(2019)沪仲案字第 1833 号《裁决书》,后双方于 2020 年 5 月 9 日、2020 年 5
月 29 日、2021 年 4 月 21 日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补充协议》、《补
充协议(二)》。详见公司已经发布的《关于与天诺财富签署<补充协议(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天诺财富合计偿还 14,069.40 万元,尚应向天诺财
富偿还 5,000 万元,目前其中的 500 万元债务已逾期。
     二、逾期未付款的原因及应对措施
     1、逾期未付款的原因
     (1)自 2018 年 11 月,为挽救上市公司财务危机,消除上市公司退市风险,
保障股东权益,上市公司聘任现任管理团队接手上市公司经营。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表内存续大额负债以及或有负债金额约 35 亿元。三年来,现任管
理团队通过积极应诉以及与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消减部分债务,现金清偿债务约
21.87 亿元,缓解了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并减轻了上市公司每年应承担的债务
利息,为后期上市公司改善持续经营奠定了基础。但是,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市公司尚未偿还的大额债务约为 12 亿,除上述 5 名已和解的债权人以外,
尚未和解的大额负债约 3 亿需要偿还(不含经营性负债)。
    (2)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装备制造、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传媒、创投服
务与资产管理,上述业务为上市公司提供了持续的收入和现金流来源。公司现任
管理团队致力于集中资源不断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加强成本管控,同时努力盘活
存量资产,采用多项举措化解债务和诉讼风险。但是,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
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出现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
还的情况。
    2、应对措施
    为化解公司流动性阶段性紧张导致债务逾期带来的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
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积
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公司与上述债权人签订的相关和解协议及补充协议,公司未按照和
解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相关约定履行偿还义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按
原生效判决确认的给付金额对公司进行强制执行,届时公司的相关资产将可能面
临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2、公司与债权人签订相关和解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时,将债权人对公司免
予支付的债务(含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投资收益-债
务重组收益,增加了当期净利润。现因公司未按照和解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约
定按期履行偿还义务,若公司不能与上述 5 名债权人达成进一步和解,公司需恢
复按原生效判决计提相应的利息和违约金,公司当期财务报表预计增加总负债
88,960.70 万元,增加当期亏损 88,960.70 万元,减少上市公司净资产 88,960.70
万元。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