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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1-12-28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1-12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1名原激励对
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50,000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50,000股,注册
资本将相应减少50,000元,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
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
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
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
代荣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
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
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张丽、胡冰洋
    4、联系电话:010-85660012
    5、传真号码:010-8566001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