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2-03-26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1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
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临时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
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的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
监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5>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本
次变更承诺的原因为,在违规担保案件中,基于公司承担的可能是主债务人不能
清偿部分一定比例的连带/共同连带担保责任或主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一定比例
的缔约过失补充赔偿责任,公司需要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金额及时间均具
有不确定性。且,徐州睦德与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喀什星河)、原实际控制人徐茂栋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9 日、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30 日共同向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机构)出具《承诺函》、《承
诺函 2》、《承诺函 3》(以下合称在先承诺)确定的关于消除违规担保对公司造成
损失的目标和原则为“如公司因任一违规担保案件或其他未披露的违规担保实
际承担了担保责任,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保证足额偿付贵司承担的担保责任,徐
茂栋对喀什星河的清偿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第五条第二款第 3
项)”。该等理由具备一定的合理性。徐州睦德出具的《承诺函 4》并不属于依
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作出的承诺,承诺事项及背景亦不涉及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及其项下业绩补偿,且并非明确为不可变更或撤销的承诺。我们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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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函 4》不属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
国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以下简称《4 号监管指引》)第十二条规定的不
得变更的承诺,本次变更不违反《4 号监管指引》的禁止性规定。徐州睦德承诺
向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物价值与徐州睦德预先代偿额的总和涵盖了公司
已决违规担保案件的最大可能损失额及未决违规担保案件的诉讼请求额。综合评
判本次承诺的变更,我们认为,在徐州睦德依据在先承诺、《承诺函 4》和《承
诺函 5》的承诺提供符合《承诺函 5》承诺的担保并持续履行维持担保物价值的
义务且持续按时足额履约的前提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在审议本次徐州睦德变更承诺事项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履行符合《4
号监管指引》第十四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深证上【2022】13 号)》第 6.4.8 条第三款及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承
诺函 5》待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结算确认书》同时得
到批准后生效。若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含当日),《承诺函 5》仍未获得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徐州睦德未按时足额履行《承诺函 4》约定的义务的,则徐
州睦德将存在超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形,公司将向徐州睦德依据《承诺函 4》的约
定予以追索。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关联监事李光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 5>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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