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马: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9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11 次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本年应出席 亲自出席 本年应出 现场出席 通讯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次) (次) 席(次) (次) (次) (次)
海洋 6 1 11 5 6 0 0
高岩 6 0 11 0 11 0 0
孔全顺 6 0 11 0 11 0 0
我们认为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能够做到按
时出席董事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勤勉职责。在召开董事会会议之前均主动
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
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与建设性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
策与治理机制的完善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2021 年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对董事会 2021 年度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 2021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司
出售资产及收购资产重大事项,聘任王俊峰、孙伟、张豹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
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2. 2021 年 3 月 24 日,本人对深交所【2021】第 143 号关注函所涉问题发
表了独立意见;
3.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本人就聘
任侯雪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发表了独立意见;
4. 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本人对原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5. 2021 年 5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向
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6.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本人就公
司与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务重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 2021 年 8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本人就于
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提名吴昌霞、孙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8. 2021 年 8 月 27 日,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对
上市公司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就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表了独立意见;
9.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本人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0. 2021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本人对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
项、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事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事项、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事项、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与事前认可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会议次 提出的重要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数 意见和建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
3、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
自查表》;
4、审议通过《公司 2021
2021 年 04 月 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上述议
26 日 5、审议通过《公司 2020 案
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
6、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及 2021 年第一季度
工作总结》;
7、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计
划》;
召集人:高 8、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审计委员会 岩;委员:海 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洋、姜学谦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第二季度工作总
结》;
2021 年 08 月 同意上述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26 日 案
年度第三季度工作计
划》;
4、审议通过《2021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
方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 2021
2021 年 10 月 同意上述议
年度第三季度工作总
28 日 案
结》;
3、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2021 年 12 月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同意上述议
08 日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案》
2021 年 03 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 同意上述议
03 日 经理的议案》 案
召集人:海 2021 年 04 月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 同意上述议
提名委员会 洋;委员:高 3 15 日 经理的议案》 案
岩、武剑飞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七
2021 年 08 月 同意上述议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12 日 案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
2021 年 11 月 同意上述议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05 日 案
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召集人:孔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薪酬与考核 全顺;委员: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
2
委员会 高岩、姜学 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
谦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同意上述议
2、审议通过《关于 2020
08 日 案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成员,我们按照《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审查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内部控
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等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
和监督;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
董事候选人、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提名前的审查工作,对其任职资格等认
真进行了核查,确保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客观性、公正性与合规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
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
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1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为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
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认真调研,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
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增强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3、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
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我们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独立董事:海洋、高岩、孔全顺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