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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2022-11-11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72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于2022年11
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 院”)
裁定受理了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允智”)对公司的破产重
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
    2022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08破6号《决定书》《复
函》,衢州中院准许公司继续营业,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 事务。
    2022年10月31日,衢州中院发布(2022)浙08破6号《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应
在2022年12月3日前向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时00分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
通过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破产重
整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
    二、风险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9.4.10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本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公司已于2022年11月1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 票交易
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风险
再次提示如下:
    1、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 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中“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
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发布《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5),
2022年1-9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97,680,385.34元,相比
去年同期下降313.00%。
    2、衢州中院定于2022年12月5日上午9时采取网络方式召开天马股份第 一次债
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衢州中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
破产的风险。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