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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2022-12-07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 天马          公告编号:2022-09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裁定批准《天马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天马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重整程序。


    一、公司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2022 年 12 月 5 日,天马股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天马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同日,天马股份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天马
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分别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重整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八
十六条之规定,公司向衢州中院提交了裁定批准天马股份重整计划的申请。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了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 6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天马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天马股份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根据衢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22)浙 08 破 6 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申请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制作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符合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
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该重整计划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批准。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批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二、终止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三、衢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影响
    衢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由公
司负责执行。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依法、严格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推
进执行工作,确保《重整计划》依法、高效在法定期限内执行完毕。
    根据重整计划的债权分类、调整及清偿方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经营方
案,公司清偿债务等执行重整计划的行为将可能对公司 2022 年度的净利润、2022
年末的净资产产生一定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衢州中院已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
划》,并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公司将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如果公司顺利完
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
及盈利能力。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发布《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一季度报
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
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2021 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司在《2021 年年度报
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中“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
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章节中,对相关事项已详细说明,请投
资者注意阅读。
    3、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发布《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2-065),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297,680,385.34 元,相比去年同期下降 313.00%。
    4、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
理工作,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理
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 6 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