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天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10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天马
股票代码:002122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 号 1219 办公
通讯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 号 1219 办公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天马股份”、“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天马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8




                                                            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天马股份/上市公司            指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衢州中院/法院                指 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管理人                       指 衢州中院指定的天马股份管理人,即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恒天融泽嘉星一号、二号、

恒天融泽/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

                                  号、十二号、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恒天融泽嘉星一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指
金                                星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二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三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三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四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五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五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六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六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七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七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八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八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九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九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号私募投资基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金                                星十号私募投资基金


                                          4
恒天融泽嘉星十一号私募投资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基金                              星十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二号私募投资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基金                              星十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三号私募投资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

基金                              星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因天马股份实施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指
                                  份由 0 股变为 181,932,794 股,持股比例从 0 变动至 9.1700%。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
舍五入造成的。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同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38018304C
    (4)营业期限:2015-04-21 至 2065-04-21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成立日期:2015-04-21
    (7)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8)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路 108 号 1219 办公
    (9)经营范围:章程记载的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
务咨询;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广东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恒天融泽 100%股权,为
其控股股东。
    经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恒天融泽嘉星一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14
    成立时间:2017/6/12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三)恒天融泽嘉星二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17
    成立时间:2017/7/24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四)恒天融泽嘉星三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6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三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27
成立时间:2017/7/24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五)恒天融泽嘉星四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28
成立时间:2017/8/2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六)恒天融泽嘉星五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五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29
成立时间:2017/8/16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七)恒天融泽嘉星六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六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30
成立时间:2017/9/6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八)恒天融泽嘉星七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七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31
成立时间:2017/9/7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九)恒天融泽嘉星八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7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八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T3432
成立时间:2017/9/7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恒天融泽嘉星九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九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2404
成立时间:2017/10/17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恒天融泽嘉星十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十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2405
成立时间:2017/10/30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二)恒天融泽嘉星十一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十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2406
成立时间:2017/11/13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恒天融泽嘉星十二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十二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2408
成立时间:2017/11/27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十四)恒天融泽嘉星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8
    基金名称:恒天融泽嘉星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编号:SX2409
    成立时间:2017/12/11
    基金类型:契约型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永久居留权
                           执行董事、
       崔同跃     男                        中国     中国             否
                              经理

        陈晖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一号、二号、
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十三号私
募投资基金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9
                       第三节   持股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2022 年 10 月 30 日,天马股份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
《民事裁定书》《决定书》,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徐州允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
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2-067)。
    2022 年 12 月 5 日,天马股份通过网络会议方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
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天马轴承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同日,天马股份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资人组会议,会
议表决通过了《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6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
    2022 年 12 月 6 日,天马股份收到了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 6 号《民
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天马股份重整计划,并终止天马股份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
划进入执行阶段。依据《重整计划》,天马股份现有总股本 1,218,807,125 股,以天
马股份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约 6.28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票,
共计转增 765,200,000 股股票。转增完成后,天马股份的总股本由 1,218,807,125 股
增至 1,984,007,125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
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
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按照本重整计划的规定进行分配和处理。其中:345,900,000
股分配给天马股份的债权人用于清偿债务;419,300,000 股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
让,重整投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的对价部分作为偿债资金用于清偿本重整计划规定
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和普通债权,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经营能力等。重整
投资人合计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为人民币 419,300,000.00 元。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4)、
《重整计划》。
    因天马股份实施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由 0 股变为
181,932,794 股,持股比例从 0 变动至 9.1700%。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上
                                      10
述天马股份重整计划,推动公司通过重整重回良性发展轨道,最终实现增厚股东权
益、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出具的承诺函,为维护天马股份控股权稳定,恒
天融泽(代表恒天融泽嘉星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
九号、十号、十一号、十二号、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星系列基金”)
承诺,于天马股份的股票登记至其管理的嘉星系列基金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恒
天融泽(代表嘉星系列基金)不会以谋求天马股份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
持天马股份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天马股份股份单独或共同谋求天马股份的实际控
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
或共同谋求天马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将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1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因执行天马股份重整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嘉星系列 13 只基金合计受
 领上市公司股份 181,932,794 股。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一号私
 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2,831,34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
 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2,018,364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
 泽嘉星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42,018,27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
 的恒天融泽嘉星四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25,588,534 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五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38,391,591 股,信
 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六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30,465,04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七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
 公司股份 10,367,541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八号私募投资基金
 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12,623,846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九号私募
 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4,461,613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十
 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4,477,25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恒天融泽
 嘉星十一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2,203,219 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管理的
 恒天融泽嘉星十二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5,489,637 股,信息披露义务
 人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受领上市公司股份 996,524 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重整                          占重整
               股份性质 3
 名称                                 股数(股)         前总股          股数(股)       后总股
                                                        本1比例                         本2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0              0          181,932,794        9.1700%
恒天融
          其 中 :无 限售 条件 股
泽资产                                      0              0          181,932,794        9.1700%
          份



 1 重整前总股本指 2022 年 11 月 30 日股本数为 1,218,807,125 股;
 2 重整后总股本指根据《重整计划》转增完成后股本数为 1,984,007,125 股(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重整
 计划执行阶段的司法协助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 股份性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份性质为准。

                                                    12
管理有   其中:恒天融泽嘉星
                               0            0        2,831,341     0.1427%
限公司   一号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二号私
                               0            0        2,018,364     0.1017%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三号私
                               0            0        42,018,276    2.1178%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四号私
                               0            0        25,588,534    1.2897%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五号私
                               0            0        38,391,591    1.9351%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六号私
                               0            0        30,465,049    1.5355%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七号私
                               0            0        10,367,541    0.5226%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八号私
                               0            0        12,623,846    0.6363%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九号私
                               0            0        4,461,613     0.2249%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号私
                               0            0        4,477,259     0.2257%
         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一号
                               0            0        2,203,219     0.1110%
         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二号
                               0            0        5,489,637     0.2767%
         私募投资基金
         恒天融泽嘉星十三号
                               0            0         996,524      0.0502%
         私募投资基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出具的承诺函,为维护天马股份控股权稳定,恒
 天融泽(代表嘉星系列基金)承诺,于天马股份的股票登记至其管理的嘉星系列基
 金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恒天融泽(代表嘉星系列基金)不会以谋求天马股份实
                                    13
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天马股份股份,不会以所持有的天马股份股份单独
或共同谋求天马股份的实际控制权,亦不会以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其他
股东以及其他任何方式以单独或共同谋求天马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执行重整计划后,四合聚力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天马股份第一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天马股份控制权发生变更,重整完成后至重
整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登记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名下 36 个月内,不会对公司控制权
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天马股份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1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天马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管理的恒天融泽嘉星一号、二号、三号、四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
十号、十一号、十二号、十三号私募投资基金不存在买卖天马股份股票的行为。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崔同跃


                                                    二 0 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及董事的身份证复印件;
3、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文件置备地点: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5660012




                              18
       附表 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衢州市


股票简称              *ST 天马                     股票代码               002122
                                                                          珠海市横琴新区汇通三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路 108 号 1219 办公
名称                                               册地

                                                                          有无一致行动人
拥 有 权 益 的 股份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        无
                                                   有无一致行动人
数量变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为 上 市是              否                人 是 否 为 上 市
                                                                          是   □        否 
公 司 第 一 大 股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人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份 数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量 及 占 上 市 公 变动前数量:0 股
司 已 发 行 股 份比 变动前比例(占重整前总股本):0%
例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后 ,信息 披露 义务 变动后数量:181,932,794 股
人 拥 有 权 益 的 变动后比例(占重整后总股本):9.1700%
股 份 数 量 及变动
比例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的承诺函,其承诺于天马股份的股票登记至其管
人 是 否 拟 于 未来 理的嘉星系列基金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恒天融泽(代表嘉星系列基金)不会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以谋求天马股份实际控制权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增持天马股份股份。

信 息 披 露 义 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

                                            19
 在 二 级 市场 买 是 □            否    
 卖 该 上 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是□    否□         不适用□
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
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
取得批准




                                             20
(本页无正文,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融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