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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2023-01-07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3-006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2 年 12 月 29 日,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
马股份”)收到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衢州中院”)出具的(2022)浙
08 破 6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4.13 条
有关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5 日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023 年 1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除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外,公司股票交易仍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因此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天马”变更为“ST 天马”,
证券代码仍为“002122”,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


    一、证券类型、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类型:A 股
    2、证券简称:由“*ST 天马”变更为“ST 天马”
    3、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22”
    4、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1 月 10 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1 月 10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2 年 6 月 22 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通
知书》,徐州允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经明显缺乏清
偿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衢州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22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送达的(2022)浙 08 破申 19 号《民事裁定
书》、《决定书》,衢州中院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9.4.1 条第(七)项、9.4.9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
受理公司重整暨公司股票交易将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67)。

    三、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和原实
际控制人徐茂栋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
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等形式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同时以上市公司名义实施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因此使公司存在主要银行
账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及原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及 13.3.2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未入账借款事
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公司主要
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
173)。
    四、申请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及批准情况
    2022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管理人向衢州中院提交了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的监督报告;2022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衢州中院出具的(2022)浙 08 破 6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3 年 1 月 5 日,公
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
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并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法
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1 月 6 日披露的《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
于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11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
    2023 年 1 月 6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了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
请。
    五、公司股票交易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目前,公司股票交易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适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
风险警示。
    六、风险提示
    1、本次撤销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被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后,
公司股票交易仍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时报 》、《 证券日 报》 和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