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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马: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2023-02-27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3-025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马股份”)股票将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星期二)
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
将由“ST 天马”变更为“天马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122”。
    3、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一、证券类型、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退示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证券类型:A 股
    2、证券简称:由“ST 天马”变更为“天马股份”
    3、证券代码: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122”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3 年 2 月 28 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星河”)和原实
际控制人徐茂栋在 2017 年 1 月至 2018 年 4 月期间,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
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联交易等形式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同时以上市公司名义实施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因此使公司存在主要银行
账号被冻结、违规对外担保及原控股股东及关联人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严重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3.3.1 条及 13.3.2
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分
别于 2018 年 9 月 15 日、2018 年 9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在未入账借款事
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66)、《关于公司主
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触发了其他风险警示相应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173)。
     三、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消除情况
     1、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情形的消除情况
     2017 年至 2018 年 4 月期间,公司因原控股股东喀什星河和原实际控制人徐
茂栋及其关联方以支付投资款项、预付采购款、商业实质存疑的交易和违规的关
联交易、违规借款、违规担保和资金拆借等形式,形成了对公司大额的资金占用。
     为解决原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违规事项,徐州睦德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睦德”)、喀什星河、徐茂栋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9 日、
2019 年 3 月 18 日、2019 年 3 月 30 日、2020 年 7 月 28 日和 2022 年 3 月 23 日
共同或单独向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机构)出具《承诺函》、《承诺函 2》、《承诺
函 3》、《承诺函 4》和《承诺函 5》,承诺将共同消除公司遭受的损失及或有损失。
其中,喀什星河和徐茂栋承担赔偿义务,徐州睦德承担代偿义务。自 2019 年以
来,公司积极通过债权债务抵销、追认股权交易、由承诺人代偿资产收购款以及
偿还现金等方式消除前述已确定对公司造成实际损失的违规事项。
     关于本情形的具体消除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资金占用及违规担
保等事项的清偿及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
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
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解决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更新后)》、《北京植德律师事
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北
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补
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2、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情形的消除情况
     公司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形已全部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性质
号
 1               工商银行湖墅支行             1202***8888        基本户
 2               工商银行湖墅支行             1202***8886        一般户
 3               华夏银行北京分行知春支行     1027***2371        一般户
                 光大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
 4                                            3527***7329        一般户
      天马轴承   中心区支行
 5    集团股份   招商银行朝阳公园支行         5719***0302        一般户
 6    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8110***7415        一般户
 7               中信银行北京橡树湾支行       8110***7832        一般户
 8               北京银行光明支行             2000***6027        一般户
 9               北京银行广安支行             2000***5503        一般户
10               北京银行中轴路支行           2000***2160        一般户

     关于本情形的具体消除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银行账号解除冻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4)、《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
易其他风险警示的专项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一》。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
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2023 年 2 月 24 日,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同意。公司股票交易
自 2023 年 2 月 28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由“ST 天马”变更为“天
马股份”,股票代码仍为“002122”。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
跌幅限制为 10%。
     五、风险提示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2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3-012),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为 6,000 万元~9,000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25,000 万元~-95,000 万元。本次业绩预
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的业绩数据以公司披露
的 2022 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