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股份: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2018-11-15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04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 年 11 月 14 日,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
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发集团”)发送的《天邦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就
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本公告中有关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公
司同日披露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主要内容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农发集团。
企业名称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小东
注册地址 杭州市武林路 437 号农发大厦
通讯地址 杭州市武林路 437 号农发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17666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期限 2005 年 4 月 26 日至长期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资本经营,依法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对国有资产
经营范围 的存量和增量进行组合,按规定开展投资业务,食用农产品、
饲料、钢材、水泥、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售。
联系电话 0571-85817838
农发集团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
农发集团本次要约收购旨在通过成为天邦股份的战略投资人,建立与天邦股
份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赢。本次要约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
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不以终止天邦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天邦股份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要约收购的股份情况
如下:
占被收购公司已发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股) 要约收购数(股)
行股份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 115,962,809 10%
(四)本次要约收购资金的有关情况
基于要约价格为 6 元/股的前提,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 69,577.
69 万元。
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农发集团自有资金,不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天邦
股份及下属子公司。
(五)要约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即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后的次
一交易日起 30 个自然日,具体要约收购期限请参见后续公告的要约收购报告书
全文相关内容。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
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
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二、其他说明
以上仅为本次要约收购的部分内容,详细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同日刊登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