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股 份”、“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 证券”、“保荐机构”)对天邦股份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 行了认真、审慎的检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为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具体情况如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 过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1、核准时间:2015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宁 波天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2015]2417号文核准)。 2、股份登记时间:公司于2015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该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申请,发行新股数量为 80,789,941股。 3、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 年11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交易日。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至今股本变动情况 1、2016年5月3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2.00股。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89,399,94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 636,679,870股。 2、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向认购对象发行股份的价格为 10.85元/股,发行股数为136,405,529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73,085,399股。 3、2018年5月21日,经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85,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本次分 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73,085,399股,分红后总股本增1,159,628,098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的十名投资者均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 (包含上述股份转增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 意见发布之日,十名投资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1月23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66,606,80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2.9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0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1 张邦辉 215,215,438 118,491,918 2 吴天星 71,095,151 71,095,151 3 陈能兴 35,547,574 35,547,574 4 张雷 15,877,917 15,877,917 5 胡来根 14,811,489 14,811,489 6 田萍 5,924,595 5,924,595 7 程国浩 1,777,377 1,777,377 8 王韦 1,184,918 1,184,918 9 陆裕肖 1,184,917 1,184,917 10 傅衍 710,949 710,949 合计 363,330,325 266,606,805 5、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上市前 本次上市后 股份类型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 367,743,475 31.71% -266,606,805 101,136,670 8.72%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 1,058,491,4 791,884,623 68.29% 266,606,805 91.28% 的流通股份 28 1,159,628,0 1,159,628,0 股份总数 100% -- 100% 98 98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前所做的承诺;本次限售股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对天邦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强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