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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和高管所持资管计划到期后接受要约完成转让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5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和高管所持资管计划到期后

                     接受要约完成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
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的通知: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于2018年12月27日通过接受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
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转让股份共计10,041,300股,转让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0.87%。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管计划情况概述

    2017年9月-11月,基于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以及提振广大投资
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邦辉先生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苏礼
荣先生、朱爱民先生通过“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二级市场
增持公司股份共计6,694,200股。具体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增持公告。
    2018年5月21日,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2018年6月1日,公司完成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73,085,3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人
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386,542,699
股。因此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由6,694,200股变更为10,041,300股。
    二、股份转让情况

    1、股份来源:张邦辉先生、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通过“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增持
的公司股份,具体持股明细如下:
               持股主体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张邦辉                389,664            0.03%
                朱爱民              4,825,818            0.28%
                苏礼荣              4,825,818            0.28%
                  合计            10,041,300             0.87%
    2、转让方式:通过接受浙江省农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要约的方式转让公司
股份;
    3、转让数量及比例:本次转让股份共计10,04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0.87%;
    4、转让价格:转让均价6元/股;
    5、转让时间:2018年12月27日;
    6、转让后所持股份情况:本次转让后,西藏信托-莱沃12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张邦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6,953,918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24.75%,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有关说明
    1、本次转让的股份属于从二级市场通过资管计划增持的公司股份,本次转
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张邦辉先生、苏礼荣先生、朱爱民先生自认购上述资管计划后承诺:在
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承诺
已履行完毕。
    综上,本次转让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