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总裁辞职的独立意见 根据《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总裁辞职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沈伟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 况一致,沈伟平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沈伟平先生 辞职后,不会影响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同意沈伟平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独立董事:许 萍 施 炜 鲍金红 2019 年 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