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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2019-02-21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天星先生持
有公司 144,031,59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42%,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3,192,562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吴天星先生目前持有公司流通股 144,031,59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2.4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具体安排。
 股东名称                                吴天星
 减持原因     偿还债务、降低个人质押比例
              原始股、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购买的股票、公司实施年度权益分
 股份来源
              派所获得的股票、二级市场增持股票
拟减持股份
              不超过 23,192,562 股
    数量
占公司总股
              不超过 2.00%
  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     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减持方式     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
 价格区间     本次减持不设置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2、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吴天星先生 2015 年增持公司股份时,关于所持有股份限售承诺:“基于对公
司目前业务及未来规划的业务,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看好国内
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价值,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增持公司股份,并且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吴天星先生等共 10 名自然人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中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出具承诺:“1、本人承诺在本次发行中所认购的上
市公司的股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任何转让,在此后按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3、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4、本承诺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截至公告日,上述承诺已全部履行完成。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吴天星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
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吴天星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