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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2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
专项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天邦股份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表相关情况

    天邦股份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依据公司实际情况,
认真核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
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并重点对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
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
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结果,编制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邦股份编制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并已经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   强                  孙晓刚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