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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上午 10:00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南京农创园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邓成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内部管理组织架

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提升专业

化管理水平与运营效率,经研究,决定对公司内部管理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如下:

    (1)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将经营业务单元重新划分为猪养殖板块(汉世伟)、

饲料板块、食品板块(拾分味道)、动保板块(史记生物)、阜阳一体化与饲料供

应链。工程与环保并入相应的业务板块,不再单列。

    (2)进一步完善股份总部职能架构,新增设战略运营部、公共事务部、品

牌市场部、安全健康环保部、科技管理部等部门,强化股份总部对战略与业务发

展支撑。

    2、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邓

成、苏礼荣回避表决。

    为了实现更高远的发展目标,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将持续实施组织变

革和机制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使公司成为社会精英代

代聚集、薪火相传的共享成长平台,成为行业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发展,推动行
业进步。

    作为长效激励机制的一部分,公司制定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有效激活管理团队,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

积极性,使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保持高度一致。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天邦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成、

苏礼荣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制定了《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

办法》。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邓成、苏

礼荣回避表决。

    为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

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向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 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

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

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

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 2021-012。



    特此公告。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