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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1-19  

                        证券代码:002124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邦股份”或“公司”)独立董事许萍女士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许萍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公司拟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
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
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本报告书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
刊或网站进行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
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许萍,基本情况如下:

   许萍,女,会计学博士,现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
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会计专家池,福建省首届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福
建省会计学会秘书长,福建省审计学会理事,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福建
省高级审计师评委会评委,福建省高级会计师评委会评委,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
专家库财务专家。曾任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会计系系主任、副主任。
兼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省招标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中冠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
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及理由: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
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并对《关于<天
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
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
成长效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成为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天邦股份

   证券代码:002124

   法定代表人:邓成

   董事会秘书:章湘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 65 号新研大厦 B 座 11 层

   联系电话:021-54484578

   (二)征集事项

   征集人针对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全体股东
征集投票权: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
    2
            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3
            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18 日。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1 月 2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至 2021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00-11:00,
下午 13:00-15: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
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
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
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送达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 65 号新研大厦 B 座 11 层

   收件人:戴璐

   电话:021-54484578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
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
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九)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
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
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许萍

2021 年 1 月 18 日
    附件: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
公告》《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及其他相关文
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许萍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
席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
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本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
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同意”、“反对”、“弃权”三只
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