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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邦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1)2022-04-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邦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艾可仁                                 联系电话:021-33389784

保荐代表人姓名:范亚灵                                 联系电话:021-33389812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艾可仁、李瑨瑀、花天齐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4 月 14 日-2022 年 4 月 15 日;2022 年 4 月 22 日-2022 年 4 月 25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察看公司的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三会材料、公司章程和各
项规章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公告,询问访谈了相关人员。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要
                                                                   √
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
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
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
                                                                                    √
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相关资料,查阅审计委员会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
三会材料,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
                                                                   √
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
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
                                                               √
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及文件、三会材料、公告等,审阅相关凭证等资料,
访谈相关人员。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露
                                                               √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文件、三会材料、相关账簿记录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占用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情
                                                                    √[注 1]
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批
                                                               √
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三会文件,查阅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及相关账簿记
录,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公告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
                                                               √
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流
                                                               √
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否
                                                                    √[注 2]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分析公司定期报告,与同行业公司进行对比,
访谈相关人员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的相关承诺、定期报告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三会材料、公司账簿,
访谈相关人员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
                                                                       √
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持续督导小组现场检查未发现公司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
信息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注 1:截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担保中,水产饲料客户累计发生三笔贷款逾期,逾期金
额分别为 36 万元、250 万元和 100 万元;
注 2:2021 年受生猪市场供给过剩的影响,生猪市场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
到预计收益。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邦食品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度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艾可仁                范亚灵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