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8-062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通知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
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谭新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一致。谭新乔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谭新乔,委员:刘干江、张迎春、丁建奇、汪
咏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赵德军,委员:汪咏梅、文永康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文永康,委员:谭新乔、汪形艳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汪形艳,委员:谭新乔、文永康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八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谭新乔先生简历
谭新乔先生,1970 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1995 年参加工作,
历任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质检处副处长、成品分厂副厂长,公司成品分厂厂长、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
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湘
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湘
潭市中兴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靖西
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湘潭两型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青岛新正锂业有限公司董事、湘潭县云峰锰业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前
海两型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谭新乔先生作为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
(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参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认购,目前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 240,000 股,除此之外,谭新乔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任职单位
中,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湘潭电化裕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靖西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湘潭两型产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系湘潭
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与控
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同投资的公司。谭新乔先生与其他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
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