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18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19-005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6,64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72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一)。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湘潭电化”)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872号)核准,向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农银国际(湖南)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资产管理计划、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瀚信定增1号证券投资基
金、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限合伙)、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中心(有
限合伙)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156,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11.51元,新增股份于2016年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6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实施了 2016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后,上述认购对象所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份总数
由 54,156,000 股相应增加到 86,649,600 股。公司股份总数变为 345,599,985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承诺内容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农银国际(湖南)投资管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理有限公司-潇湘成长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资产管理计划
转让或上市交易,且资产委托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委托
财产份额。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限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合伙)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
份额或退伙。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限公司-瀚信定增 1 号证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券投资基金
转让或上市交易,且投资者不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
额。
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中心(有限合伙)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
份额或退伙。
本次认购取得的湘潭电化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
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 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
中心(有限合伙) 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
转让或上市交易,且全体合伙人不转让其持有的合伙
份额或退伙。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股
份限售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1 月 21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86,64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072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 7 名。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股东全称
号 (股) (股)
1 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13,920,000 13,920,000
农银国际(湖南)投资
2 管理有限公司-潇湘成 25,040,000 25,040,000
长资产管理计划
上海智越投资中心(有
3 20,848,000 20,848,000
限合伙)
4 上海景贤投资有限公司 13,920,000 13,920,000
深圳市瀚信资产管理有
5 限公司-瀚信定增 1 号 11,136,000 11,136,000
证券投资基金
湘潭新盛企业管理发展
6 1,120,000 1,120,000
中心(有限合伙)
湘潭新鹏企业管理发展
7 665,600 665,600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86,649,600 86,649,600
注:上述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湘潭电化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做
出的承诺;湘潭电化对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
保荐机构对湘潭电化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九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