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 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根据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决议,本人周波被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 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第六条第二款的 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 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 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因此,本人承诺如下:本人将积极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周波 2020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