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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2021-04-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湘潭电化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湘潭电化”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规规定,对湘潭电化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拟与
关联方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能”)、四川裕宁
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宁”)发生关联交易,为关联方提供工
程服务,预计总金额约为 5,650.2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合同签订金额(万元)

                                                           1,000.00
                      四川裕能       工程服务
                                                           2,000.00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500.00

                      四川裕宁       工程服务               650.10

                                                           1,500.16

                       合计                                5,650.26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四川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MA64TQMJ67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3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 年 3 月 2 日
    住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西侧顺安南路南侧)滨江东路 88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销售、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裕能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裕能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能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四川裕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MA68AJY081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2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
    住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西侧顺安南路南侧)滨江东路 88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发、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裕宁目前暂无财务数据。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裕宁系公司参股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全资
公司,公司董事长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宁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四川裕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川裕能二期磷酸铁锂项目安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能
二期磷酸铁锂项目提供钢结构平台、管道、设备等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1,000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
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2、《四川裕能三期磷酸铁锂项目安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能
三期磷酸铁锂项目提供钢结构平台、管道、设备等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2,000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
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3、《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
司为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桥架基础、设备堆放场地建设、厂区内
排水、雨水管、污水沟、污水管、管道堵墩、取水工程建设等服务,合同金额约
为 500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
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4、《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 MVR 钢结构平台及操作平台制作安装
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 MVR
平台、压滤机操作平台加宽、车间操作平台等安装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650.10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
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5、《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
司为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脱盐水管道、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
浓水系统、取水管道及管道支架制作安装、PP 枧制作安装、格栅板安装、泵设
备安装、搅拌系统、不锈钢水箱制作安装、除锈及油漆防腐工程等服务,合同签
订金额约为 1,500.16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
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为关联方提供工程服
务,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同时也能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
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
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
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
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
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
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刘 强                荆大年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