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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湘潭电化: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2125        证券简称:湘潭电化          公告编号:2021-090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2 月 30 日,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湘潭电化机
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与关联方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裕宁”)发生关联交易,为其提供工程服务以及向其销
售工业品,预计总金额约为 2,458.3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合同签订金额(万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元)
                                                       174.79
                                                       196.08
                                                       110.38
                                                        69.69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工程服务
                                                       144.86
                     四川裕宁
                                                         9.56
                                                       457.11
                                                     1,130.44
                                                        85.56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
                                                        79.85
                     合计                            2,458.3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丁建奇先生、张浩舟
先生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
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904MA68AJY081
    法定代表人:谭新乔
    注册资本:21,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6 日
    住所:遂宁市安居区安东大道南段(西侧顺安南路南侧)滨江东路 88 号
    经营范围:新能源电池材料的生产、研发、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四川裕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年度   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1-3 月

 总资产              10,502.97                        28,285.91
 净资产              3,839.75                         4,461.29
 净利润               -160.25                          -378.46
    以上数据均已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裕宁系公司参股企业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湖南裕能”)下属全资公司,公司董事刘干江先生、张迎春先生均在湖南
裕能担任董事,且公司原董事谭新乔先生在四川裕宁担任执行董事,该关联关
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三条和第 10.1.6 条第
二条规定的情形。
    4、经查询,四川裕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川裕宁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3 万吨磷酸铁项目土建工程施工合同》
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 3 万吨磷酸铁项目提供基础垫层、基础、矩形
柱、设备堆放场地及排水沟,垃圾池等场地建设,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174.79 万
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
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2、《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
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合
同》,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签订后,因质量提
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变更等原因,需新增各类金属管道及管道支
架制作安装、相关阀门及设备安装、各类平台制作安装、除锈及油漆防腐工程
等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196.08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
后失效。
    3、《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主要内
容:机电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安
装工程施工合同》,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签订
后,因质量提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变更等原因,需新增膜处理平
台制作安装约 82 吨,防腐耐磨格栅板安装 110 平方米等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
联交易金额约为 110.38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
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4、《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金属管道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主要
内容:机电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3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金属管
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
签订后,因质量提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变更等原因,需新增工程
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69.69 万元,采用分阶
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
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5、《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主要内容:机电
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安装工程施工合
同》,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签订后,因质量
提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变更等原因,需新增各类金属管道及管道
支架制作安装、相关阀门及设备安装、各类平台制作安装、除锈及油漆防腐工
程等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144.86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
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
期满后失效。
    6、《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二》主要
内容:机电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和《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标制作安装工程补
充合同》,并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以上合同签订后,因质量提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变更等原
因,需新增制作安装纯碱 PPH 桶 S 机架约 4.075 吨、离心机平台稠厚罐检修平
台制作 1.223 吨、酸雾塔检修操作平台约 1.978 吨、防腐耐磨格栅板安装 60 平
方米等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为 9.56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
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
期满后失效。
    7、《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金属管道安装工程补充合同二》主
要内容:机电公司与四川裕宁已签订《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非金属
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和《四川裕宁年产 6 万吨磷酸铁项目增补非金属管道
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分别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合同签订后,因质量提升、工艺调整、原材料品种增加和
变更等原因,需新增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服务,预计新增关联交易金额约
为 457.11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
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8、《四川裕宁 3 万吨扩建项目 MVR 磷回收系统和亚铁投料系统安装工程施
工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为四川裕宁 3 万吨扩建项目提供各类金属管道及
管道支架制作安装、非金属管道安装、相关阀门及设备安装、各类平台制作安
装、碳钢管道及结构件除锈及油漆防腐工程等工程服务,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1,130.44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在工
程全部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保修期满后失效。
    9、《工业品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向四川裕宁销售 PPH 搅拌桶共
8 台,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85.56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分期发货,分期
付款。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盖章生效。
    10、《工业品买卖合同》主要内容:机电公司向四川裕宁销售 PPH 搅拌
桶、PP 搅拌桶共 9 台,合同签订金额约为 79.85 万元,采用分阶段付款方式,
分期发货,分期付款。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并盖章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关联交易系机电公司承接关联方的工程项目,为关联方提供工程
服务,向关联方销售工业品,属于其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同时
也能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
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上述
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全资子公司机电公司新增关联交易事项事前取得了我们的认可,决策程
序合法公正,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属于机电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其业务发展,有
利于满足关联方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
理。本次新增关联交易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
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新增关联
交易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湘潭电化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湘潭电化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新增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
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允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