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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轮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5-08  

                           证券代码:002126            证券简称:银轮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表决时间:2021年5月7日
    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
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天台县福溪街道始丰东路8号公司A幢六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徐小敏董事长。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6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86,644,1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6.1881%。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2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95,194,50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6428%;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91,449,601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1.5453%。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5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34,591,59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918%。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徐小敏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4.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5.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6.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26,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弃权 121,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24%。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1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4,443,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
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67,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85%;反对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8%;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
    9.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62,0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365%;反对 33,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6,495,8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9483%;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51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34,443,29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14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含网络
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2%。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勤芝、彭瑾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
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