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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
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
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改
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要求。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使用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张   波       周   红         毕晓方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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