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 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CAC 证专字[2019]0002 号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 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并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中环 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 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 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 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 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中环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截至 2018 年 9 月 1 30 日止中环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环股份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送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丁 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 媛 中国 天津 2019 年 1 月 7 日 2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中环股份”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 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005 号文,以下简称“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 83,983,137 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国电光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电光伏”)90%股权。以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值 71,572.29 万元为 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标的交易价格为 64,415.07 万元。国电光伏股权 已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经中 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 第 303002 号)验证。 批复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因此,公司向特定对象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中芯海河赛达(天津)产业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和程东海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936,87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7 元。截至 2018 年 7 月 18 日,公司已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936,870 股,募集资金 总额 39,685.00 万元,扣除财务顾问费及承销费用 1,222.70 万元,其他发行费 540.9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921.3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 (2018)第 303004 号)验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3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国电光伏90%股权未涉及募集资金的实际流入,不存在资 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光伏、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开户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城东支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配套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7202209002261 383,889,359.10 8,926,197.43 天津分行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 3202230501010000019390 - 9,195,967.05 城东支行 合计 383,889,359.10 18,122,164.48 备注:募集资金总额为396,849,983.90元,扣除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顾问费及承销费后初始存放金额为383,889,359.10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 告附表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 表二“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募集配套资金,实际运用方案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一致,无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55.75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会计师事务 4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 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CAC证专字[2018]0370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独 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环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公司累计实际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为1,355.75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 募集后承 项目总投 募集资金 差异 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 差异原因 资额 总额 金额 额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厂房及公 36,616.00 36,616.00 25,339.55 11,276.45 1 辅设施的修复与维护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 用、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 5,000.00 3,069.00 1,569.57 1,499.43 2 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1、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厂房及公辅设施的修复与维护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小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1,276.45 万元,原因系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资 金尚未完全投放。 2、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 用差异金额为 1,499.43 万元,原因系相关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发行股份购买国电光伏股权及募集配套资金 用于厂房修缮,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对上述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七)临时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1 亿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5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1.1 亿元流动资金。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表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 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资产权属变更情况 2018年7月2日,国电光伏股权已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宜兴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完成后,公司已持有国电光伏90%股 权。 (二)购买资产的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国电光伏 2018年6月30日 2018年9月30日 所有者权益 60,678.93 72,908.64 注:国电光伏账面所有者权益未经审计 (三)资产运行情况 目前,国电光伏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稳定。 (四)资产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 国电光伏的效益贡献情况及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详见附表三“前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中有关内容比较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 有关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 存在违规行为。 附表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7 日 6 附表一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64,415.0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64,415.0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8 年 7-9 月 64,415.07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定可以使用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状态日期 额的差额 收购国电光伏 收购国电光伏 1 64,415.07 64,415.07 64,415.07 64,415.07 64,415.07 64,415.07 - 2018 年 7 月 90%的股权 90%的股权 7 附表二 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39,685.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6,909.1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8 年 7-9 月 26,909.12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 项目达到 序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额与募集后 预定可以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号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承诺投资金 使用状态 额的差额 日期 国电光伏有限公 国电光伏有限公 2018 年 12 1 司厂房及公辅设 司厂房及公辅设 36,616.00 36,616.00 25,339.55 36,616.00 36,616.00 25,339.55 11,276.45 月 施的修复与维护 施的修复与维护 支付本次交易的 支付本次交易的 中介机构费用、交 中介机构费用、交 2 易税费、人员安置 易税费、人员安置 5,000.00 3,069.00 1,569.57 5,000.00 3,069.00 1,569.57 1,499.43 不适用 费用等并购整合 费用等并购整合 费用 费用 合计 41,616.00 39,685.00 26,909.12 41,616.00 39,685.00 26,909.12 12,812.22 8 附表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截止日期:2018 年 9 月 30 日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 实际效益 截止日累计 是否达到 目累计产能利 承诺效益 2018 年 序号 项目名称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实现效益 预期效益 用率 1-9 月 1 收购国电光伏 90%的股权注 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厂房及公辅设施的 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修复与维护注 2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 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注 1: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且收购的国电光伏厂房和土地主要是为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提供配 套支持,不涉及项目效益测算。 注 2:公司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厂房及公辅设施的修复与维护,不产生实际效益,不涉及项目效益。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