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2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对公司提供的上述议案的相
关资料进行了认真阅读并参加了董事会审议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建设,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
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有助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
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
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事项。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所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坏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签名: 陈荣玲 张 波 周 红 毕晓方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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