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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69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29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7,770,069 股,发
行价格为 20.1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2.4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86,510,380.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3,489,612.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0]014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 2020 年 2 月 20 日公告《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万元)         (万元)
    1     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     570,717.17          450,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合计                            620,717.17          500,000.0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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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
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
拟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0 万元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按银行同期基准年利率 4.35%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 7,830 万
元。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18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
的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
了必要的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
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中环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可
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中环股份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将在募集资金需要投入募投
项目时,及时足额归还,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中环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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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中环股份实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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