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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7-24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7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宜
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29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7,770,069 股,发
行价格为 20.18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92.4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
值税)86,510,380.3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3,489,612.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0]014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尚未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以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
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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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
单、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
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
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对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
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公司承诺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常开展。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提高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
定的投资效益。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管控措施

    1、针对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
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
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
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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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
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因此,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理财产品。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
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环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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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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