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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0-12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下午三点在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0 人,代表公司股份 967,332,03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94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计 28 人,代表公司股份 44,288,7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603%。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由
沈浩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174,397,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1521%;
    反对 25,709,4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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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579,276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1.9503%;反对 25,709,479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497%;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7,157,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1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14,05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055%;反对 174,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5%;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7,157,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1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14,05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055%;反对 174,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5%;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7,157,3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19%;
    反对 1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4,114,05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6055%;反对 174,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45%;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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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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