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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2021-02-03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合同约定采购包括颗粒硅在内的多晶硅料
       预计 350,000 吨,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
       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为采购合同,合同签订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
       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直接影响。
    风险提示:
    1、合同条款中对购销定价机制、购销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
       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一、 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本着长期
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公司子公司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环睿”)与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利协鑫”)签订《多晶硅购销合作长单框架协议》,
公司在 2022 年 1 月至 2026 年 12 月期间向保利协鑫采购包括颗粒硅在内的多晶硅料合计共
350,000 吨,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价格由双方依据市场行情逐月商定,不属于重大采购
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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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股东大会批准。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合同标的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多晶硅料,合同约定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保利
协鑫采购包括颗粒硅在内的多晶硅料预计 350,000 吨,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2、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交易对方名称: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朱共山
    (3)住所:香港九龍柯士甸道西一號環球貿易廣場 17 樓 1703-1706 室
    (4)注册资本: 3,000,000,000 HKD
    (5)主营业务:多晶硅料、硅片的制作/销售、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
    (6)保利协鑫是公司的重要供应商之一,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往来。合同对方与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7)保利协鑫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 1,004.37 亿元,净资产 267.21 亿元,营
业收入 195.30 亿元,净利润-1.97 亿元。保利协鑫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买方:天津环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 保利协鑫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和数量:双方约定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买方向卖方预计采购多晶硅料数量
350,000 吨。上述是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产品交易总量合计,产品结构包括颗粒硅、特级
免洗疏松料、特级免洗致密料,实际每年交易量和产品结构将均分至各月执行,具体以每月合
同确认单为准。
    3、定价机制:每月月底前确定次月硅料价格,定价模型遵循“一年一议”的定价机制原
则,由双方随行就市协商确定。
    4、交货时间及付款方式:按合同双方每月签订的采购订单中的具体约定履行。
    5、供应保障:双方如有计划外产能或者需求,应当互为优先交易对象,超产、超购部分
同意按当月确认订单的价格执行。
    6、全面化合作:基于双方的合作基础,双方均视对方为可信赖的长期合作对象。未来在
棒状硅、颗粒硅等新的产能扩增项目上,双方优先选择对方为合作伙伴,双方将在产品、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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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领域实现全面化合作。
    7、履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协议期限
届满后,双方将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将以本次协议相关条款为基准,继续执行 1-2 个周期。
    8、结算方式:根据合同约定支付部分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按每期订单签订生效后次月
3 日前和 18 日前以银行承兑方式分别支付货款。
    9、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时,买卖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
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本合同签订需经双方盖章(合同专用章/公章)后生效,本合
同下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公司作为太阳能单晶硅材料全球领先企业,
不断的加速释放单晶硅片尤其是 G12 硅片市场规模,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保障公司原材料的长
期稳定供应。合同通过锁量不锁价、按月议价、分批采购的长单方式锁定颗粒硅等硅料供应,
将满足公司单晶生产制造对于多晶硅料使用结构的需求,有利于降低公司供应链成本,为公司
单晶的成本竞争优势提供支撑。
    公司多晶硅料采购长期实施多主体供应、多渠道稳定保障供给策略,其中 2021 年度硅料
采购计划已实施并与各硅料供应商完成协议签署,其中总采购量 82%为长单模式、18%为临单
模式。本次合同年均采购量占公司相应年均需求量约 20%,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
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条款中对购销定价机制、购销量、交付等作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双方因合同标的
价格波动或采购需求波动产生的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可能会
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
    3、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为参照预期市场价格测算,实际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及产品规格差
异进行调整,本次预计合同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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