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股份:民生证券关于中环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0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1-03-1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天津
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股份”、“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中环股份 2020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向国电
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
可[2018]1005 号)文核准,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920,00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96,849,983.90 元,
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公司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
17,636,577.2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9,213,406.63 元。上述募集资
金于 2018 年 7 月 18 日到位,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
以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8)第 303004 号)。中环股
份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 年 8 月 14 日,公司与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民生证券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 年 8 月 22 日,公司、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合称“甲方”)与江苏宜兴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民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签署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情况如
下:
序号 开户人 银行名称 账号 余额(元)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
1 中环股份 147202209002261 -
津分行
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股
2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 3202230501010000019390 -
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合计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注销,民生证券关于中环股份本次重组
持续督导期已结束,相关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配套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9,685.00 3468.9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8.62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738.62 39,685.0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86%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更项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部分变更) =(2)/(1) 态日期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国电光伏有限公司厂房及公辅设施的修 2020 年 12
否 36,616.00 36,616.00 2,730.31 36,616.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复与维护 月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
是 5,000.00 2,330.38 2,330.38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738.62 738.62 738.62 100.0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616.00 39,685.00 3,468.93 39,685.00 100.00%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
不适用
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0.95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累计 95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
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支付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通过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 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0 年第三次临
因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738.62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
无
他情况
四、募集配套资金投向变更情况
不适用。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中环股份 2020 年度募集配套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 2020 年度严格执行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中环股份本次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已使用
完毕。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0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项目主办人:
扶林:
陈子: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