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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1-07-07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
        知的公告》;
    2、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
    3、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7 月 6 日下午三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4 人,代表公司股份 963,259,4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56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 866,844,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67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70 人,
代表股份 96,415,2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86%;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计 83 人,代表公司股份 137,481,4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467%。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天津中环半
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
       1、审议通过《<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44,656,2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687%;
       反对 18,60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12%;
       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8,878,25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4686%;反对 18,602,5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5309%;弃权 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44,72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4%;
       反对 18,529,0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6%;
       弃权 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8,951,75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6.5220%;反对 18,529,0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75%;弃权 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44,729,7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764%;
       反对 18,52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18,951,75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220%;反对 18,529,71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3.4780%;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59,631,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4%;
       反对 3,62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853,77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3613%;反对 3,627,69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87%;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59,631,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34%;
       反对 3,62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6%;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853,778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3613%;反对 3,627,691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387%;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59,228,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816%;
       反对 4,030,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4%;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3,450,904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0683%;反对 4,030,565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17%;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962,991,7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2%;
       反对 26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7,213,769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8053%;反对 267,70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47%;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该项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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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
杨雪和马佳敏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
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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