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2021-08-2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
    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〇二一年八月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
                           作的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贵会发行监管部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的要求,申万宏
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会同发行人、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
师”)、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就告
知函所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及落实,现就告知函提出的相关问题作出
书面回复如下文。
    如未特别说明,本告知函的回复中所用简称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尽职
调查报告》中的简称含义相同。




                                       1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目录

1、关于财务性投资 ..................................................................................................... 3

2、关于融资必要性 ................................................................................................... 27




                                                           2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1、关于财务性投资。发行人截至最近一期末存在金额较大的对外投资,部
分投资未界定为财务性投资。请发行人:(1)补充说明最近一期末报表相关资
产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及资金往来对象、投资目的及期限等内容,分析说明
财务性投资界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结合相关股权、债权投资的目的、被
投资对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相关性,说明未将部分投资界定
为财务性投资是否具有合理性;(3)结合上述分析,说明是否存在需从募集资
金总额中扣减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方法,并发表明确核查意
见。

       【回复】

       一、补充说明最近一期末报表相关资产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及资金往来
对象、投资目的及期限等内容,分析说明财务性投资界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0,861.45
交易性金融资产                                                                 40,039.97
应收票据                                                                       48,751.46
应收账款                                                                      245,583.35
应收款项融资                                                                  166,949.82
预付款项                                                                      175,227.85
其他应收款                                                                      8,180.24
存货                                                                          334,325.61
合同资产                                                                       24,109.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086.26
其他流动资产                                                                   98,649.55
流动资产合计                                                                1,833,764.89
非流动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9,197.59
长期应收款                                                                        859.38
长期股权投资                                                                  423,113.81

                                          3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7,304.00
投资性房地产                                                                     56,678.21
固定资产                                                                      2,638,804.01
在建工程                                                                        882,948.31
使用权资产                                                                      144,958.72
无形资产                                                                        260,159.28
开发支出                                                                         80,003.45
商誉                                                                             21,468.32
长期待摊费用                                                                     20,76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47,512.8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66,344.51
非流动资产合计                                                                4,770,116.00
资产总计                                                                      6,603,880.89

       (二)资产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各项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库存现金                                                                              4.68
银行存款                                                                        518,224.53
其他货币资金                                                                    172,632.2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830.43
        不可撤销信用证保证金                                                     34,835.72
        贷款保证金                                                                   24.50
        履约保函保证金                                                            6,305.83
        资金专户保证金                                                           49,378.66
        定期存单                                                                 67,000.00
        冻结资金                                                                    257.11
               合计                                                             690,861.4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货币资金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
金,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性相关情况。

       2、交易性金融资产



                                            4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0,039.97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40,039.97
                          合计                                                  40,039.97

    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持有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8.68%的股权。公司持有该企业股权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公司将持有的该企
业股权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具体分析请参见本题回复之“二、结合相关股权、
债权投资的目的、被投资对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的相关性,说明
未将部分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具有合理性”之“(二)未将持有青岛聚源
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3、应收票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票据金额为 48,751.46 万元,应收票据全
部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4、应收账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245,583.35 万元,应收账
款全部为应收客户货款、电费、服务费等,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5、应收款项融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应收款项融资金额为 166,949.82 万元,应收款
项融资全部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6、预付款项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预付款项金额为 175,227.85 万元,公司预付款
项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货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7、其他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5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项目                                             金额
应收利息                                                                         2,271.09
应收股利                                                                             493.01
其他应收款                                                                       5,416.13
                  合计                                                           8,180.24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其他应收款余额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客户其他往来                                                                     5,751.99
外部企业往来                                                                     3,581.23
供应商其他往来                                                                   1,585.66
保证金                                                                           1,023.11
出口退税                                                                             719.50
押金                                                                                 185.35
代收代付往来款                                                                       101.47
个人借支                                                                              32.81
其他                                                                                 237.06
合计                                                                            13,218.19
坏账准备                                                                         7,802.06
期末账面价值                                                                     5,416.13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客户、供应商其他往来款、
外部企业往来款、应收出口退税、保证金等,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8、存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额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62,616.88               5,637.48               156,979.40
在产品                          98,154.87               3,530.12                94,624.75
库存商品                        87,989.74               9,189.95                78,799.79
委托加工材料                      2,185.82                     -                 2,185.82
低值易耗品                         676.91                      -                     676.91
包装物                             646.66                      -                     646.66
发出商品                           412.29                      -                     412.29
         合计                  352,683.16              18,357.55               334,325.61


                                             6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
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发出商品,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9、合同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同资产金额为 24,109.33 万元,全部为暂未
纳入国家补贴目录或清单的应收电价补贴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金额为 1,086.26
万元。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为子公司天津中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
租赁业务产生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长期应收款,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11、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待抵扣增值税                                                                   89,825.77
待摊支出                                                                        8,819.85
预缴企业所得税                                                                      3.93
                  合计                                                         98,649.5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为待抵扣增值税、待摊支出和预
缴企业所得税,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12、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债权投资金额为 9,197.59 万元,公司其他
债权投资为子公司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购买的中徽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10 期信托单元,初始投资成本为 15,005.00 万元。中徽 1 号集
合资金信托计划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产品,该信托计
划期限为 10 年,信托到期日为 2023 年 3 月 15 日,该信托计划分为若干信托单
元,子公司无锡中环应用材料有限公司购买的是第 10 期信托单元,该产品具有
一定的投资风险,且期限较长,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
务若干问题解答》,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7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13、长期应收款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859.38 万元。长期应
收款为子公司天津中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产生的应收承租方的
租赁款项,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14、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认定
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金额        为财务性
号
                                                                                   投资
 1   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      9,420.14       是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2                                                             -            -       否
     限合伙)
 3   天津环研科技有限公司                                50.00%     14,493.25       否
 4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6.80%     46,446.86       否
 5   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39.00%      6,101.28       否
 6   晟博迩太阳能系统国际有限公司                        20.00%      2,636.75       否
 7   中环艾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40.00%       723.34        否
 8   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40.00%     10,425.88       否
 9   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10.00%       981.60        否
10   天津环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1.85%      3,414.78       否
11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7.00%     82,089.24       否
12   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Ltd.                      26.78%    201,815.04       否
13   内蒙古盛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20.00%         60.01       否
14   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5.00%     44,505.65       否
                      合计                                     -   423,113.81        -

     (1)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口棋鑫成立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总额 30,000 万
人民币,其中:中环股份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15,000 万元,占比为 50%。公司
投资张家口棋鑫的目的为加快新兴产业的战略布局,拓展投资渠道,提升综合竞
争能力,系产业基金,属于财务性投资。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总额 40,100.00 万元,其中:中环股份为有限合伙人,
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占比为 49.88%,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
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 4,000 万元,系产业基金。

    根据《合伙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只参与某光伏产业链上游企业科创板上市股票战略配售,该企业主要从事高纯
多晶硅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是该产品行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高纯多晶硅是太
阳能光伏行业的基础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关键性能,拟投资企业为
发行人生产所需最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为保持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并加强与重要
供应商的紧密联系,发行人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对企业进行战略投资。发行人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为围绕产业链的战略投资,意在稳定并加强与重要合作方
的紧密关系,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因公司与合
作方对拟投资企业的投资规划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与合作方签署补充
协议拟对合伙企业清算退出,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合伙企业退还全部已实
缴资金及利息 4,025.99 万元,不再持有该基金份额。

    (3)天津环研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环研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半导体材料、半导体器件的技术开发、
咨询、服务和销售,其主营业务与中环股份的半导体材料业务具有较强的产业协
同性,公司对其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4)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四川晟天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天新能源”)的主营业务为光
伏及其他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是四川本土光伏发电装机规模最
大的新能源企业。中环股份作为发起人之一,于 2014 年投资设立了晟天新能源,
符合中环股份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且双方在多个光伏项目
上达成战略合作。因此,晟天新能源主营业务与中环股份光伏业务具有较强的产
业协同性,公司对其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9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5)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盐源丰光新能源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新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与公
司的主营业务半导体光伏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其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
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晟博迩太阳能系统国际有限公司

    晟博迩太阳能系统国际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太阳能技术、光电技术的开
发、咨询、服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半导体光伏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其投资不
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7)中环艾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中环艾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电池、新型组件智能制造,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半导体光伏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其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
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8)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内蒙古中晶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链中的碳/碳
复合材料研发及生产,致力于开发碳纤维的下游应用。中环股份对其投资基于光
伏设备热场新材料等应用方向领域布局,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
材料为目的的投资,系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服务的产业性投资,因此不属于
财务性投资。

    (9)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功率半导体的设计、研发、检测、
销售,属于半导体产业。公司在发挥半导体材料领域优势的同时,紧抓集成电路
芯片设计、半导体功率器件等领域的机遇,促进在半导体业务领域的产业升级和
整合。湖南国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业务的产业链上
下游企业,公司对其投资符合在半导体产业的战略发展方向,因此不属于财务性
投资。

    (10)天津环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天津环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光伏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半导体材料、光伏业务密切相关,公司对其投资不以获取投
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1)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协鑫新能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多晶硅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光伏材料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产业协同性。因此,公司
对其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2)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Ltd.

    Maxeon Solar Technologies Ltd. 主要从事高级太阳能电池板(组件)的设计、
制造及销售,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半导体光伏业务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产业协同
性。同时,中环股份向其委派了 3 名董事,可参与其经营管理决策。因此,公司
对其投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3)内蒙古盛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盛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为光伏、半导体等行业提供创新设备基础
管理与设备优化解决方案,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半导体光伏业务的产业链上下游企
业。公司对其投资属于为获取产业链上下游领域相关技术、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4)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环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原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2021 年 5 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促进半导体功率
器件业务发展,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关联方 TCL 微芯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对从
事半导体器件业务的发行人原控股子公司环鑫科技进行增资并控股,环鑫科技成
为发行人的联营企业。公司对环鑫科技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是否认定为财务
                被投资单位名称                              金额
                                                                               性投资
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7,304.00           否
                      合计                                    17,304.00            -

       宜兴中环领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系专门为中环股份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投项目“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提供厂房和配套
设施的代建服务而由公司与设立的公司,公司持有其 11.01%股权。除为上述募
投项目提供服务以外,未实际开展其他业务。因此,公司对其投资是出于主营业
务开展需要,双方存在战略合作关系,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因此不属于财
务性投资。

       16、投资性房地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房屋、建筑物                                                                       48,334.49
土地使用权                                                                             8,343.72
                                 合计                                              56,678.2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投资性房地产金额为 56,678.21 万元,全部为
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17、固定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房屋及建筑物                                                                      526,680.11
专用设备                                                                         1,755,203.69
电子设备                                                                          149,900.27
运输设备                                                                               1,801.31
办公设备                                                                               7,356.24
电站                                                                              197,862.39
                        合计                                                     2,638,804.0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 2,638,804.01 万元,固定


                                             12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资产为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及建筑物、各类设备及光伏电站,不存在财务性投
资的情况。

    18、在建工程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在建工程                                                                       857,520.50
工程物资                                                                          25,427.81
                   合计                                                        882,948.3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中环机器设备购置及安装                                                            29,273.91
绿色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项目                             359,812.22
太阳能电站项目                                                                    23,474.87
内蒙古中环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原材料自动化仓库项目                                     1,970.51
8 英寸半导体硅片及 DW 切片项目                                                     2,938.80
集成电路用 12 英寸半导体硅片研发试验线项目                                        11,118.91
集成电路用 8-12 寸硅单晶厂房改造项目                                                244.36
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                                     212,652.08
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晶体及 12 寸试验线项目                             8,433.62
集成电路用大直径半导体硅单晶厂房配套项目                                          15,207.72
年产 10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切片厂房及动力
                                                                                     28.16
配套建设项目
宜兴经济开发区百合大道南侧学府路西侧地块项目                                       5,163.52
年产 3GW 高效太阳能叠瓦组件智慧工厂项目                                           37,819.93
年产 10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智能化切片项目                          30,136.38
年产 25GW 高效太阳能电池用超薄硅单晶金刚线智能化切片项目                          90,418.54
年产 10GW12 英寸高效太阳能超薄硅单晶片智慧工厂项目                                20,930.17
中环信息化项目                                                                     4,355.34
中环维修改造项目                                                                   3,422.19
年产 3GW 高效叠瓦太阳能电池组件项目                                                 110.42
小尺寸抛光片扩产项目                                                                   8.85
                            合计                                               857,520.50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在建工程项目全部为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


                                          13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目,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19、使用权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为 144,958.72 万元,使用权资
产全部为公司通过租赁方式租入的生产设备,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0、无形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金额
土地使用权                                                                   132,404.69
专利技术                                                                     125,398.84
软件及其他                                                                     2,355.76
                      合计                                                   260,159.28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 260,159.28 万元,无形资
产全部为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和软件及其他,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1、开发支出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开发支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半导体光伏材料研究开发项目                                                    76,892.38
半导体研究开发项目                                                             3,111.07
                     合计                                                     80,003.45

    公司开发支出全部为公司从事光伏业务、半导体材料业务进行研发而发生的
支出,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2、商誉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21,468.32 万元,商誉为公司
于 2008 年 5 月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公司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天津市环欧半导体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31.38%的少数股权时形成。
收购中实际合并成本为 39,875.19 万元,根据当时适用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在扣


                                        14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除合并日公司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18,406.87 万元后的
余额为公司本次投资所形成的商誉,不存在财务性投资情况。

    23、长期待摊费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                                                               10,985.91
光伏电站租赁滩涂地管理费                                                            170.42
资源占用补偿金                                                                       25.29
厂房改造                                                                          9,226.15
半导体硅片项目排污费                                                                355.80
                       合计                                                      20,763.57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待摊费用金额为 20,763.57 万元,长期待
摊费用主要为光伏电站土地租赁费、厂房改造支出等,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4、递延所得税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金额为 47,512.83 万元,公司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由资产减值准备、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内部交易未实
现利润等项目形成,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25、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预付工程款                                                                       49,728.34
预付设备款                                                                       78,107.91
增值税留抵税额                                                                   38,508.25
                 合计                                                           166,344.51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为 166,344.51 万元。公司非流
动资产为预付供应商的工程款、设备款和增值税留抵税额,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
情况。



                                           15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综上所述,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资产科目中涉及财务性投资的科目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16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三)财务性投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财务性投资的类型包括不限于:类金融;投资产业基金、并
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资或增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
企业投资金融业务等。根据上述规定,并结合公司资产具体情况,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1 年
                                                                                                                                 是否认定为
     类型                 投资内容                会计列报科目            初始投资时间       初始投资金额       6 月 30 日账
                                                                                                                                 财务性投资
                                                                                                                  面价值
类金融           持有中环融资租赁 100%股权   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 10 月                 50,000.00       50,000.00        否
                 持有张家口棋鑫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   长期股权投资             2016 年 4 月                  15,000.00        9,420.14        是
                 股权
                 持有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68%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20 年 6 月                  20,000.00       40,039.97        否
产业基金、并购
                 股权
基金
                 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
                 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长期股权投资             2021 年 2 月                   4,000.00            0.00        否
                 伙)49.88%股权
                 持有内蒙古中环能源发展中
                                             长期股权投资             2018 年 9 月                          -               -        是
                 心(有限合伙)100%股权
拆借资金         不存在                      -                        -                                     -               -         -
委托贷款         不存在                      -                        -                                     -               -         -
以超过集团持股
比例向集团财务   不存在                      -                        -                                     -               -         -
公司出资或增资

                                                                 17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购买收益波动大
                 中徽 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
且风险较高的金                                 其他债权投资        2018 年 12 月                 15,005.00        9,197.59        是
                 10 期信托单元
融产品
非金融企业投资
                 不存在                                        -                                                         -         -
金融业务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 2020 年 6 月发布的《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并根据公司资产具体的内容,相关投资目的
和性质,对财务性投资进行了界定,公司对财务性投资的界定是准确、完整的。




                                                              18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二、结合相关股权、债权投资的目的、被投资对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战
略发展方向的相关性,说明未将部分投资界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否具有合理性

    (一)未将持有中环租赁的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1、基本情况

    中环租赁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中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4 年 10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长旭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呼伦贝尔路 416 号铭海中心 6 号
注册地址
                    楼-2、5-312-02
股东及持股比例      中环香港 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2、财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中环租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6.30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额                            63,556.59    63,694.63     70,529.33     127,953.12
负债总额                              834.15       1,261.86      8,845.46     67,221.69
所有者权益                          62,722.44    62,432.77     61,683.87      60,731.43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151.60        576.77       2,875.60      6,247.10
利润总额                              386.23        998.55       1,270.01      2,857.37
净利润                                289.67        748.90        952.44       2,142.99

    自中环租赁设立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中环租赁增资、提供担保和借款
的情形。

    最近三年及一期,中环租赁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业务规模不断缩小。

    3、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并非为获得金融投资收益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中环租赁的业务定位是
围绕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公司子公司、上下游产业链合作方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


                                          19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持。最近一年及一期,中环租赁未开展与公司生产无关的对外金融服务。其中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环租赁尚在履行的融资租赁业务合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承租方        租赁本金         租赁期限         租赁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铧润泽(天津)
  1                        3,200.00   2020.3.20-2023.3.28   售后回租     按月支付
         科技有限公司

      铧润泽(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铧润泽”)主要从事工业污水、
废水处理业务,为公司提供污水处理及生产所需纯水服务,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020 年 3 月 16 日,其与中环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将其拥有的一
批污水处理设施出售给中环租赁后又租回的方式使用,继续为公司提供污水处理
服务。

      2021 年 7 月,中环租赁与铧润泽(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提前还款协
议》,由承租方购买相关设资产,融资租赁关系已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终止。

      中环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业
务发展,属于公司发展所需,并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
解答》的相关规定,中环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因此,公司未将持有中环租赁的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2021 年 7 月,公司决定对中环租赁进行清算注销,并启动办理相关注销手
续;2021 年 7 月 21 日,中环租赁取得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证
明》,确认中环租赁所有税务事项均已结清;中环租赁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向天
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申请简易注销公告并获受理,公告期
为 2021 年 8 月 5 日至 2021 年 8 月 24 日。

      (二)未将持有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认定
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青岛聚源成立于 2020 年 6 月 4 日,认缴出资额为 230,500.00 万元,合伙人
及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额
  1      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20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3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4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5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6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7      澜起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8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9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0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1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3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4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合计                                -               230,500.00

      青岛聚源是专门用于参与中芯国际(688981)战略配售的投资平台,中芯国
际从国家半导体产业布局出发,在其科创板上市之际为主动加强与其核心供应商
的紧密联系,邀请包括中环股份在内的核心供应商参与其战略配售,以使国内半
导体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从业务及资本双层面形成紧密战略合作关系,推动产业整
体快速发展。

      青岛聚源的出资人均为国内半导体产业链核心的上市公司,基本涵盖了除芯
片制造外的半导体全产业链,包括材料(上海新昇、中环股份、上海新阳、安集
科技、江丰电子等)、设备(中微公司、盛美股份、至纯科技等)、设计(韦尔
股份、澜起科技等)等。出资人均与中芯国际有长期业务合作,中芯国际在其科
创板上市之际,通过引入与其有长期业务合作关系的公司认购战略配售。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青岛聚源除持有上述中芯国际战略配售股份外,无
其他对外投资。此外,根据青岛聚源的合伙协议,该合伙企业为专项基金,将专
项投资于普通合伙人指定的单一科创板战略配售项目;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
意,该合伙企业不得从事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投资;合伙企业不得举借融资性债
务或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由此可知,青岛聚源实际为中芯国际的重要供应商、客
户为参与战略配售、加强与中芯国际战略合作关系而专门设立的专项投资平台,
与通常对外投资多家公司的产业投资基金不同,与单纯为获得投资收益的财务性


                                           21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投资者存在本质区别。

    中芯国际是发行人重要的下游客户之一,公司通过青岛聚源参与中芯国际的
战略配售是为加强与重要客户的紧密联系,具有战略意义,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
为主要目的,发行人对青岛聚源的投资为战略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发行人对青岛聚源的投资为战略性产业投资。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战略投资者是指
具有同行业或相关行业较强的重要战略性资源,与上市公司谋求双方协调互补的
长期共同战略利益,愿意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较大比例股份,愿意并且有能力认真
履行相应职责,委派董事实际参与公司治理,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帮助上市
公司显著提高公司质量和内在价值,具有良好诚信记录,最近三年未受到证监会
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投资者。战略投资者还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资源,显著增强上市公司
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带动上市公司的产业技术升级,显著提升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

    2、能够给上市公司带来国际国内领先的市场、渠道、品牌等战略性资源,
大幅促进上市公司市场拓展,推动实现上市公司销售业绩大幅提升。

    青岛聚源芯星作为由发行人、上海新阳、中微公司、韦尔股份、江丰电子、
上海新昇等诸多半导体行业内知名的材料、设备供应商共同发起设立的战略投资
平台,其有限合伙人均为 14 家与中芯国际具有上、下游业务合作的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汇聚了多方面的半导体行业资源,通过投资中芯国际在半导体产业上
下游之间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助力中芯国际的发展,增强其核心竞争力。此外,
青岛聚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高永岗担任了中芯国际的执行董事、首席财务官和执行副总裁,实际
参与中芯国际的公司治理。青岛聚源作为中芯国际的投资人,符合上述《发行监
管问答》对战略投资者的定义。

    根据中芯国际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联席保荐机构
相关子公司跟投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其他战略投资者的类型为:与发行人经


                                       22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具有长期投资意
愿的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下属企业。公司作为间接认购者,满足战略投资者
的标准,故才得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综上,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作为中芯国际
的核心供应商之一,通过出资设立该有限合伙企业间接参与中芯国际战略配售,
以使国内半导体产业链上下游公司从业务及资本双层面形成紧密战略合作关系,
推动产业整体快速发展。该项投资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
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不属于为获取投资收益而进行的财务性投资,符合发
行人的主营业务和战略发展方向。

     青岛聚源 2020 年 7 月通过战略配售,获得中芯国际 A 股股票 80,589,949 股,
青岛聚源持有的中芯国际 A 股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解禁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截至本回复出具日,中环股份未减持过间接持有的中芯国际股票,亦无
出让在青岛聚源出资份额的计划。青岛聚源在锁定期满后是否减持及具体减持计
划需要届时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依据《合
伙协议》的约定执行,发行人并无直接决策权力。

     持有青岛聚源股权的其他上市公司对其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的界定情况如
下:

       上市公司名称             对青岛聚源出资额(万元)          是否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
                                                    30,000.00               否
有限公司
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
                                                    30,000.00               否
限公司
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20,000.00               否
司(注)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
                                                    20,000.00               否
司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
                                                    10,000.00               否
公司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
                                                    10,000.00               否
有限公司

     注: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


                                           23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从上表可知,持有青岛聚源股权的其他上市公司在申请再融资时,均将其认
定为战略性产业投资,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综上所述,发行人未将持有青岛聚源芯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合理的,与其他上市公司的界定是一致的。

       (三)未将持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
股权认定为财务性投资的合理性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及认缴出
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中新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2      西藏中新睿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3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
                       合计                           -                        40,100.00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缴出资 4,000 万元,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收回该项投资全部实缴金
额。

      根据《合伙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拟只参与某光伏产业链上游企业科创板上市股票战略配售,该企业主要从事高纯
多晶硅的研发、制造与销售,是该产品行业的主要供应商之一。高纯多晶硅是太
阳能光伏行业的基础材料,其质量直接影响下游产品的关键性能。拟投资企业为
发行人生产所需最重要原材料的供应商,为保持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并加强与重要
供应商的紧密关系,发行人拟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对企业进行战略投资。发行人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的投资为围绕产业链的战略投资,意在稳定并加强与重要合作方
的紧密联系,并非以获取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因公司与合
作方对拟投资企业的投资规划调整,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与合作方签署补充
协议拟对合伙企业清算退出,并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收到合伙企业退还全部已实


                                         24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缴资金及利息 4,025.99 万元,不再持有该基金份额。

    三、结合上述分析,说明是否存在需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的董事会决议
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根据前文所述,
截至目前,公司界定的财务性投资均发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公司董事会议日前 6 个月至今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因此,不存在需要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或拟
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和方法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和方法:

    1、查阅了中国证监会对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相关规定及问答等监管
规则;

    2、查阅了发行人报告期内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和相关公告资料,判断发
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

    3、分析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全部资产科目的相关具体内容,判
断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界定是否完整;

    4、将公司相关投资内容与中国证监会对财务性投资的相关规定及问答等监
管规则进行对比分析,判断发行人财务性投资界定是否准确;

    5、查阅了相关上市公司对相关投资是否界定为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对财务性投资的界定是准确、完整的;

    2、发行人未将持有中环租赁、青岛聚源、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融权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权界定为财务性投资是合理的;

                                      25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3、发行人不存在需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减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实施
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情况。




                                     26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关于融资必要性。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账面货币资金余额
为 75.16 亿元,其中银行存款 46.11 亿元。发行人 2020 年 8 月定向增发 50 亿元,
已投入资金进度为 54.31%。发行人本次拟募集资金 90 亿元,用于 50GW(G12)
大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自 2021 年 1 月始,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平台
对接财务公司的系统端口,可实现对包括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银
行的专线直连。请发行人:(1)说明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具体情况,是否存在
关联方存款;(2)结合产能利用率和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3)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
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间隔期的相关要求;(4)结合相
关金融服务约定,分析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各商业银行在各业务中权利义务及
收入分享/费用分担情况;(5)说明从财务公司获得该项金融服务的必要性及
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说明核查程序、方法,并发表明
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说明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存款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存款具体构成情况
如下: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金额(万元)                   项目              金额(万元)
    国有大型银行                  160,701.30        国有大型银行                  240,908.12
   国有政策性银行                  10,500.84       国有政策性银行                   7,470.03
     股份制银行                   254,340.71         股份制银行                   212,059.44
   城商及农商银行                  32,100.80       城商及农商银行                   9,663.82
   外资及民营银行                   3,497.02       外资及民营银行                  18,122.77
TCL 科技集团财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务                       -             财务公司                  30,000.35
      公司”)
         合计                     461,140.66              合计                    518,224.53
其中:                                          其中: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
                                         0%                                           5.79%
  占全部银行存款比例                            占全部银行存款比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存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27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在关联方的存款为 30,000.35 万元,占全部银行存款比例为 5.79%,未超过
公司与发行人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的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200,000 万
元。

       二、结合产能利用率和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新增产能消化措施,以及本
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一)产能利用率

     公司光伏硅片产能、产量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单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产能         万片           464,850.90   677,208.50   527,262.50   321,876.63
半导体光伏
                  产量         万片           436,309.05   640,977.86   492,199.54   300,375.27
   硅片
               产能利用率       %                  93.86       94.65        93.35        93.32
                  产能         万片           185,180.03    75,581.31      193.64               -
其中:G12 硅
                  产量         万片           176,513.61    75,581.31      193.64               -
    片
               产能利用率       %                  95.32      100.00       100.00               -

    注:公司硅片有不同规格,为便于比较,报告期半导体光伏硅片产能、产量均统一按
G1/M2 产品进行折算列示。

     报告期内,公司半导体光伏硅片总体产能分别为 32.19 亿片、52.73 亿片、
67.72 亿片和 46.49 亿片,产能持续释放和提升。公司采用按订单生产的模式,
下游光伏装机需求旺盛,使得报告期内公司的产能利用率处于较高水平,分别为
93.32%、93.35%、94.65%和 93.86%。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1-6 月,公司 G12 硅片产能分别为 193.64 万片、
75,581.31 万片和 185,180.03 万片,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100%、100%和 95.32%,
产能利用率较高,原因主要是:(1)2019 年公司于行业率先推出的 G12 大尺寸
硅片获得市场认可,G12 相关晶体和晶片项目达产进展顺利,促使产能持续释放;
(2)大尺寸硅片光伏产品优势明显,正在加速对其他尺寸硅片产品的替代,G12
大尺寸硅片市场需求旺盛,公司目前订单饱满,G12 产能利用率较高。

     (二)在手订单等情况

     2021 年 6 月末,公司 G12 单晶产能达到 39.2GW,占公司总晶体产能比例
提升至 56%。公司主要客户主要通过与公司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合同锁定当年的采


                                            28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购量,通过统计公司主要客户 2021 年的需求量,主要客户关于 G12 硅片的框架
订单量达 46.07GW,已超过现有产能,公司 G12 产品的产能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三)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1、公司持续提升产品的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
公司的市场地位

    半导体光伏是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光伏产业的创变者与引领者,拥有
近 40 年的半导体光伏从业经历,在大尺寸晶体生长、硅片金刚线切割、N 型单
晶硅制造等重大太阳能技术革新领域,始终站在推动技术发展的前沿,在半导体
光伏产业创造了多个历史第一。

    为推动全球光伏行业 LCOE 的持续降低和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公司于 2019
年在行业内率先推出 G12 大尺寸硅片产品,可以有效提升光伏组件效率和功率,
降低制造及发电成本,产品技术优势明显,得到行业客户普遍认可。公司 G12
晶体和晶片项目进展顺利,2021 年上半年,600W+光伏开放创新生态联盟成员
已达 81 家;2021 年 6 月末,G12 硅片的市场渗透率由年初 6%提升至 15%,公
司在 G12 硅片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90%,未来随着公司 G12 生产能力的扩大,G12
硅片的市场渗透率有望进一步加快。

    公司应用 G12 和叠瓦平台型技术与工业 4.0 生产线深度融合,提升了公司生
产制造效率、工艺技术水平和满足客户需求的柔性化制造能力;公司围绕 G12
晶体、晶片、电池、组件在制备工艺、专用设备、产品特性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
的 know-how 技术积累和专利布局,截至 2021 年 6 月末,累计申请 G12 相关专
利 400 余件,已授权近 300 件。同时,公司坚持以工业自动化、智能物流、工业
大数据平台等建设,加速公司制造体系工业 4.0 进程,为光伏行业赋能,引领行
业变革和产业升级。

    未来,公司将基于硅材料特性,持续继续围绕设备理论产能提升、产品质量
升级和成本下降等方面开展技术创新,通过一系列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和
know-how 的应用,以及加速生产过程中全流程的工业 4.0 的应用和升级,实现
人均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原辅料消耗有效改善,工厂运营成本持
续下降,进一步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的市场地位。

                                      29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公司继续巩固并加强和下游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为未来新增产量消化
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作为光伏硅片行业龙头企业,凭借领先的单晶硅片生产技术、稳定的产
能供应和产品质量,保证了公司对下游客户供货的及时性和稳定性,赢得了国内
外客户的信赖。公司与韩华集团、LG、爱旭股份、天合光能等国内外领先的电
池、组件厂商长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共同推进 G12 大尺寸硅片的产业链
成熟和产品的普及应用,公司与产业链上下游主要企业成立了 600W+光伏开放
创新生态联盟,联盟成员数量持续扩大。

    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过程中,通常签署年度框架供货合同,约定当年销售的
产品种类、数量;在日常经营中,客户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安排,再以月度订单方
式明确采购产品种类、参数要求、数量,公司根据订单需求进行确认并进行生产、
发货工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研发、销售等多部门有效协同,为下游客户提供
一体化全方位服务。

    光伏产业链各环节龙头企业,凭借资金和品牌优势,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
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2020 年,我国前五名太阳能电池和前五名太阳能光伏组
件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 47.6%和 55.3%。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将与市场
主要的电池、组件厂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扩大对现有客户的供货量;同时,
与下游环节的新进入者也保持密切沟通与交流,持续扩大客户基础,全面提高对
下游客户供应链体系的渗透率,将有效消化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能。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及产能规模,增
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的发展
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相比市场其他类型尺寸产品,公司 G12 产品优势明显,随着 G12 产业链生
态持续完善和成熟,大宽幅光伏玻璃、背板、胶膜产能已实现加速配套,大尺寸
硅片、高功率光伏产品已获得市场的接受和认可,G12 大尺寸产品进入快速发展


                                     30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的阶段。根据中国光伏协会 CPIA 的预测,2025 年,G12 硅片占比超过一半;乐
观情况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将达到 330GW,考虑到硅片与装机容量的配
比关系,G12 硅片需求可达 200GW 以上。当前,市场 90%以上的 G12 产品由公
司供应,产能目前面临供不应求。

    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打造工业 4.0 智慧工厂,作为业内最大单体太阳能级单晶
硅投资项目,将持续提升公司 G12 单晶硅片优势产能供应能力,进一步加速推
进公司 G12 量产规模化应用,满足市场需求。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
提升技术水平及产能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
影响力。
    2、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有利于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盈
利能力
    随着公司光伏及半导材料体业务板块的收入规模快速扩大、相应业务布局加
快、研发投入等持续增加,公司面临的运营资金及资本性支出也将随之增长。本
次募集资金到位及投资项目完成后,一方面,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
增加,从而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另一方面,从长期来看,公司投资项目与公司发展战略
相契合,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项目顺利实施将给公司带来良好的收
益,具备经济可行性。随着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以及盈利稳
定性和可持续性将得到有效提升。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及产能规
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优化公
司整体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三、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
为的监管要求》关于间隔期的相关要求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293 号)核准,发行人向 2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47,770,06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1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4,999,999,992.42 元,扣除发行费用 86,510,380.33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913,489,612.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7 月 23 日到位,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CAC 证验字〔2020〕0141 号《验资报告》,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验证。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的承    截至 2021
序                                  承诺募集资    诺募集资金    年 6 月 30 日   募投项目是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号                                  金投入总额      投入总额    投入金额情      否发生变更
                                                                     况
     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
1                     570,717.17     450,000.00    450,000.00    270,247.36         无
     体硅片之生产
     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50,000.00     41,348.96      41,348.96        无
       合计           620,717.17     500,000.00    491,348.96    311,596.32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是否符合预期,
是否可能发生变更

     根据已披露的公司《2019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内容为建设月产
75 万片 8 英寸抛光片和月产 15 万片 12 英寸抛光片生产线,项目建设期为 3 年。
本项目总投资中工程费用(含设备购置费、设备调试费等)部分投资由募集资金
进行投入。根据该项目当时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费用投入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建设期(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项目                                                                         合计金额
              第1年   累计比例 第 2 年 累计比例 第 3 年              累计比例
工程费用 150,549.48      30%       451,648.43     90%   501,831.59     100%      501,831.59

     如按照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 2020 年 7 月 23 日作为募投项目正式启
动建设日期计算,本项目的实施完成时间为 2023 年 7 月底。考虑到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发行人通过自筹资金提前进行部分项目实施,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经发行人确认的该项目合理的建成完工日期预计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现
按照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项目实施完工时间,2020 年、2021 年和 2022 年相应
分别作为建设期第 1 年、第 2 年和第 3 年,集成电路用 8-12 英寸半导体硅片之


                                            32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建设期(累计投入金额)
投入统计           累计比 2021 年 6 月 累计比
         2020 年末                            2021 年末 累计比例 2022 年末 累计比例
  口径               例       末         例
按募集资
金从募集
         230,223.90 51.16%   270,247.36 60.05%              -        -             -        -
资金专户
划出口径
按全部实
                                                   预计                   预计
际投入口          -       - 276,176.99 61.37%                    90%                   100%
                                                  400,000                450,000
径(注)

     注:按全部实际投入口径的募集资金投入,系指在募集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的投
入金额基础上,加上公司依据相关合同明确承兑汇票(或背书转让)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
尚未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划款流程的项目相关的投入金额。

     该募投项目采用模块化方式进行建设,部分模块建成先行投产、产能爬坡并
同步建设其他模块。目前项目整体正常按计划推进建设,2020 年完成部分模块
设备调试、小批量生产;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已经完成月产 35 万片 8 英寸抛光
片和月产 7 万片 12 英寸抛光片生产线的建设,分别达到计划产能的 50%和
46.67%,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达到总投资的 61.37%;公司将继续按计划推进项目
后续投入和实施,计划于 2021 年末,基本完成月产 50 万片 8 英寸抛光片和月产
15 万片 12 英寸抛光片生产线建设,分别达到计划产能的 66.67%和 100%;于 2022
年底之前完成全部项目的投资建设。

     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建设进度和资金
使用进度符合预期,预期 2021 年内基本完成投入,目前不存在因公司决策主动
放弃、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可能导致募投项目实施计划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
行为的监管要求》关于间隔期的相关要求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议案,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 2020 年 7 月 23 日超过 6 个月的间隔时
间。

     根据《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

                                         33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
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 18 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集
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
少于 6 个月。”如前文所述,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相应
间隔超过 6 个月,因而,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
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关于非公开发行间隔的相关要求。

    四、结合相关金融服务约定,分析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各商业银行在各业
务中权利义务及收入分享/费用分担情况

    (一)从财务公司获得该项金融服务的内容及目的

    财企直连服务系指财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的通过 Internet 公网将发行人资金
管理系统与财务公司的核心业务系统相连接,提供统一的接口服务。发行人通过
该系统包含但不限于向相关银行提交交易指令,进行查询及付款等资金操作,发
行人对自身账户的使用及与之相关的风险控制、交易授权等均由发行人的资金管
理系统进行管理。

    通过该项金融服务,发行人资金管理系统可通过财务公司直接连接发行人及
分(子)公司在多个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而无需单独登录网银,完成支付结算数
据的传输与接收,实现收付数据同步,实时将结果发送到发行人的财务系统并完
成账务处理,提高资金管理、资金调度及对外支付的效率。

    可见,财企直连服务的合同双方系发行人及财务公司,该项服务的本质是财
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一个统一操作入口接通发行人与多个银行的交易,提高了发
行人的资金管理效率和降低了管理成本,所涉及资金交易实际上还是发行人与商
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关系,不存在因财企直连服务增加发行人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
金交易费用。

    (二)发行人、财务公司以及相关商业银行关于该项金融服务的合作概要

    1、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权利义务约定

    (1)服务费用

    财务公司提供该项服务产出的相关费用均免除。

                                     34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2)其他主要权利义务

    公司有权自主选择其他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双方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
风险可控、互利互惠、共同发展及共赢的原则进行合作,也可同时由其他金融服
务机构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发行人使用财务公司业务系统,应严格遵守财务公司
的规定及要求,并对获取的相关资料和密钥承担保密及保管责任。

    财务公司对向发行人提供相关金融服务中所获取的信息应严格遵守保密义
务;发行人交易指令信息,财务公司应完整及时向银行转发,并提供必要的保密
措施,未经发行人同意,不得分析和对外提供信息;财务公司应确保资金管理网
络安全运行。

    2、财务公司与相关商业银行的合作概要

    自 2021 年 1 月开始,发行人已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相关约定从财务
公司获得该项金融服务。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平台对接财务公司的系统端口,可实
现对包括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的直连,提升资金调度的便利度
和效率。

    为提供相关服务,财务公司需与相关商业银行进行系统直联,实现发行人与
相关商业银行结算。上述相关商业银行为促进双方更广泛合作、争取财务公司及
成员企业更多业务机会,减免了直连项下的系统安装相关费用,且未就发行人的
信息查询、资金划转、对外付款单独收取财务公司费用,有利于财务公司向发行
人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三)收入分享/费用分担情况

    1、发行人与财务公司

    根据《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发行人无需承担该项金融服务产出的相关费用,
财务公司不会就该项金融服务单独向发行人收取相关费用。

    2、财务公司与商业银行

    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全国多个商业银行的广泛合作关系,财务公司与相关
商业银行进行系统直联时可减免相关费用,仅需承担直连平台的运维费用。


                                       35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四)公司从财务公司获得该项服务与从第三方商业银行获得同类服务的
比较

    发行人已从五家商业银行获得银企直联服务,该项服务与财务公司提供的财
企直连服务类似,实现了发行人通过资金管理平台对如下相关商业银行的直连,
提升资金调度的便利度和效率。

    发行人使用银企/财企直联服务,主要在如下环节可能涉及支付服务费或手
续费:

                               接入手续费
           金融机构                                           付款手续费
                           (开通费、服务费)
工商银行                   免费                    与网银付款收费一致
建设银行                   免费                    与网银付款收费一致
                                                   中环股份付款手续费免费;
浦发银行                   免费                    各子公司成员单位与网银付款收
                                                   费一致
中国银行                   免费                    与网银付款收费一致
                                                   中环股份付款手续费免费;
交通银行                   免费                    各子公司成员单位与网银付款收
                                                   费一致
财务公司
                                                   中环股份、各子公司成员单位
(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兴   免费
                                                   付款手续费免费
业银行)

    报告期内财务公司的财企直连服务与银企直联服务对比,均免除接入手续
费,且未就直连的结算行为额外收费(相关付款手续费为商业银行结算服务费,
与直连服务本身无关),两者主要差异在财企直连进一步实现了相关商业银行免
除中环股份下属子公司付款手续费,降低了发行人使用资金的费用。

    上述差异主要系由于财务公司依托业务合作关系促使相关商业银行减免发
行人直连时发生的结算费用,以支持发行人采用财务公司财企直连服务,提高其
资金使用便利性,降低交易成本和费用。

    因此,发行人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自身业务实际需要自财务
公司获得相关金融服务,未增加发行人资金交易费用;上述服务与第三方商业银
行提供的同类服务在收费上不存在显著差异,其有合理原因,不存在损害发行人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6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五、说明从财务公司获得该项金融服务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首先,与商业银行的银企直连功能类似,发行人通过财务公司提供的该项金
融服务,可实现发行人及分(子)公司无需专门登录网上银行就可以利用自身资
金管理系统自主完成对已建立直连通道的银行账户查询、转账、资金归集、信息
下载等功能,并在资金管理系统中自动登记账务信息,免去了以往资金管理系统、
网银系统两次指令录入的过程,降低了人工录入的操作风险,实现自动化的收付
款记账,提高了工作效率。

    其次,相比与个别商业银行单对单建立银企直连通道,基于财务公司日常业
务过程中与全国多个商业银行的广泛合作关系,发行人仅需从财务公司获得该项
金融服务,即可与更多的商业银行建立直连通道,免除了与具体商业银行办理银
企直连的资金管理系统接口开发及其他准备工作,节省相关开发成本,并可迅速
而真正构建发行人及分(子)公司、财务公司、外部商业银行三点支撑、双线并
行的互连互通的资金管理体系,实现资金流、结算流、信息流的统一,更容易实
现发行人对其及分(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实时监控和账户资金的划拨,提升银行
账户管理的便捷性、实时性和直观性。

    再次,相比商业银行提供的银企直连服务,若发行人根据业务需求提出定制
化管理需求,财务公司可凭借对自身业务系统开发的能力,灵活地满足发行人相
关个性化资金管理需求。

    最后,财务公司该项金融服务与第三方商业银行提供的同类服务在收费上不
存在显著差异,并能帮助发行人节省结算成本。

    六、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和方法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并查阅发行人及子公司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的
相关银行存款构成明细,包括发行人及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流水以及
期末账户余额情况;

    2、了解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1 年 6 月 30 日货币资金存放管理情况以

                                       37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及在财务公司存款情况,了解双方合作的背景、必要性及合理性;

    3、获取公司与下游主要客户的框架合作协议、公司关于光伏硅片产品的产
能利用率、在手订单、G12 产品市场统计等情况的说明,核查公司对新增产能的
消化措施,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4、查阅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公司关于前期募集资
金项目支出情况的说明,核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是否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
入,本次发行是否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
管要求》关于间隔期的相关要求;

    5、取得并审阅发行人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财务公司
出具的相关书面说明,查阅发行人关于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公告;

    6、查看发行人的资金管理平台操作信息,了解财企/银企直连操作流程涉及
环节,了解相关收费情况;

    7、取得财务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了解财务公司为发行人提供财企直连服
务以及与已实现直连商业银行进行合作的相关情况,了解财务公司就与相关直连
商业银行的合作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关联方存款;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在关联方的存款为 30,000.35 万元,占全部银行存款比例为 5.79%,
所占比例较小,且符合经发行人决策批准并披露的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
议》约定;

    2、发行人 G12 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订单饱满,产能处于供不应求状态;未
来,公司将持续提升产品的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公
司的市场地位,继续巩固并加强和下游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为未来新增产量消
化奠定坚实基础;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及产能
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巩固和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有利于优化
公司整体财务状况、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38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3、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本次非公开发行符
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等关于非公开
发行间隔的相关要求;

    4、发行人按照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以及自身业务实际需要自财务公
司获得相关金融服务,未增加发行人资金交易费用;上述服务与第三方商业银行
提供的同类服务在收费上不存在显著差异,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5、发行人与财务公司开展该项金融业务系基于合理的商业目的,具有必要
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9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此页无正文,为《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40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此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中环
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文                               曾文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41
                     《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关于请做好中环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
的函》的回复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
控制流程,确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


                              朱春明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