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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环股份: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公告2021-10-26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1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88.71 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3085 号)文核 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198,807,157 股,发行价格为 45.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999,999,997.39 元,
扣 除 本 次发 行 费用 ( 不含 增值 税 ) 90,761,516.17 元 后, 募 集资 金 净额 为 人民 币
8,909,238,481.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1]019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 8 月 14 日公告的《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1         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       1,097,974.00        900,000.00

                            合计                          1,097,974.00         90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可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三、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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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
 金额为 8,388.71 万元,其中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8,388.71 万元,具体投资情况
 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置换金额(万元)
                                                              入(万元)

 1     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材料智慧工厂项目                      8,388.71               8,388.71

                            合计                                      8,388.71               8,388.71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已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
 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CAC 证专字[2021]0605 号)予以
 确认。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募集资金利用效率,公司拟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88.71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的
 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的有关要求。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8,388.71 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 体 监 事 一 致 同 意用 募 集 资 金 置 换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自 筹 资 金
 8,388.7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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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中环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
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置换时
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中环股份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核查意见》;
       5、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置换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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