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 机构”)作为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 中环”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 TCL 中环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TCL 中环 2019 年及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93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 普 通 股 247,770,069 股 , 发 行 价 格 为 20.18 元 / 股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总额 4,999,999,992.42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6,510,380.33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4,913,489,612.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CAC 证验字[2020]0141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 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TCL 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5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98,807,157 股,发行价格为 45.27 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8,999,999,997.39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90,761,516.17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909,238,481.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通 合 伙) 验 证并 出 具《 验 资报 告 》(CAC 证 验字 [2021]019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前述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截至2022年9月30日,TCL中环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金金额 金金额 集成电路用8-12英寸半导体硅 1 570,717.17 352,410.06 352,573.60 片之生产线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41,348.96 41,348.96 年产30GW高纯太阳能超薄硅 3 310,435.00 97,589.94 42,589.88 单晶材料智慧工厂项目 合计 931,152.17 491,348.96 436,512.44 注: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含募集专户利息收入的支出。 2、截至2022年9月30日,TCL中环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已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金金额 金金额 (调整后) 50GW(G12)太阳能级单晶硅 1 1,097,974.00 890,923.85 450,598.59 材料智慧工厂项目 合计 1,097,974.00 890,923.85 450,598.59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按进度 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不存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 不超过 18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无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 211,091.00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 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CAC 证专字[2020]0458 号《募集资金置换鉴 证报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 资金 8,388.7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中审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 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 CAC 证专字[2021]0605 号《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 告》。保荐机构同意 TCL 中环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事项。 三、前次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160,0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7 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080)。 截至 2022 年 8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账 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2、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将不超过 700,0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1-104)。 截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 账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拟使用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近期一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65%测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 16,425 万元。 五、公司承诺如下事项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 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 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5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均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 案》,公司本次使用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和 202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00,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 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对上述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 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TCL 中环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下,上述事项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 TCL 中环归还前次 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TCL 中环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李志文 曾文辉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