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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尔核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11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8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盈利能力,深圳市沃尔核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惠州
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共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7,500万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7,5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
净资产的2.73%。鉴于被担保人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线”)
    住    所:惠州市陈江仲恺大道德赛第三工业区
    法人代表:金哲
    注册资本:壹仟肆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1988年1月4日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类电话配线、汽车配线、电子及电器组合配线、微电
脑连接线及插头、录音连接线及插头配线、程控交换机通讯电缆及各种精密配线、
电力和照明用聚氯乙烯绝缘电线、聚氯乙烯(PVC)塑胶粒。其中聚氯乙烯(PVC)
塑胶粒80%外销,20%内销,其余产品60%外销,40%内销(增资新增产品100%外销)。
生产销售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环保电线及超细同轴线)。产品在国内外市场
销售。及从事热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电缆附件及套管的批发及进出口
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乐庭电线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沃尔”)
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6,535.46                       37,503.10

      负债总额                       26,036.02                       26,560.88

         净资产                      10,499.44                       10,942.22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463.89                       23,112.48

         净利润                         519.99                          442.78

   (二)公司名称: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庭电子”)
    住      所:惠州市陈江镇五一工业区
    法人代表:金哲
    注册资本:贰佰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2年4月27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各类电脑线、电源线、音频线、视频线、同轴
线、高温塑料线、通信线、工业控制线、新能源电缆、聚氯乙烯(PVC)塑胶粒
子、低烟无卤塑料粒、微电脑连接线、电力和照明电线等其它电子线缆。产品50%
外销,50%内销。及从事热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电缆附件及套管的批
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乐庭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沃尔的全资子公司,其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
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7,126.21                       42,265.05

         负债总额                           24,962.71                       29,411.06

         净资产                             12,163.49                       12,853.99

                            2017 年度(经审计)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9,133.51                       43,154.36

         净利润                              1,863.74                         690.5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授信银行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建设银行惠州市      乐庭电线工业(惠州)有限公司        3,000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分行            惠州乐庭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4,500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有效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128,700万元(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6.82%,占总资产20.66%,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68,700万元, 为
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金额为30,000万元,为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
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总额为64,891.9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1%,占总资产的10.42%,其中公司对
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34,891.96万元, 为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对深圳市中小
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乐庭电子提供担保,有利于
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其持续稳定发展。本次担保对
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行为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
董事会同意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乐庭电线、乐庭电子提供担保,主要为其经营所需,
支持其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的共同利益。本次担保相关决策符合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
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为上述2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