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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沃尔核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邱丽敏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
    披 露 了《 关于 持股 5%以 上股 东 减持 股份 预披 露公 告 》( 公告 编号 : 2020-
    019),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邱丽敏女士拟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股的公司股份不超
    过 25,179,6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了股东邱丽敏女士发来的《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通知》,截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股东邱丽敏女士减持公司股份已达公司总
    股本的 1%并已完成本次减持计划。现将股东邱丽敏女士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
    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邱丽敏      大宗交易                                5.53      12,588,000        1
                        2020 年 11 月 6 日
                         合   计                               12,588,000        1



                                               1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邱丽敏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龙井路 350 号龙都名园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7 月 15 日至 2020 年 11 月 6 日

     股票简称                沃尔核材                股票代码                       002130

变动类型(可多选)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2,588,000                                      1

        合     计                         12,588,000                                      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可多选)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69,540,127             13.47            156,952,127             12.4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69,540,127             13.47            156,952,127             12.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2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股东邱丽敏女士计划自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股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5,179,660 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2.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
                           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邱丽敏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
                           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是□ 否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是□ 否□
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说明
         1、股东邱丽敏女士本次减持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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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邱丽敏女士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
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股东邱丽敏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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