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4-13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9-012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日常经营需
要,2019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天
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关联
交易事项,全年预计金额不超过2,690万元。2019年04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
曲德福先生、张太金先生、王忠全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董
事行使表决权,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
过了此项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由于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
未达到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故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现拟对上年实际发生额及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披露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合同签订金额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人
别 容 定价原则 或预计金额 额
中环集团及其下属 采购商品、
向关联人采 市场定价 300 130.43
企业 车间改造等
购商品、接
中环飞朗(天津)科
受劳务、租 接受劳务 市场定价 40 234.36
技有限公司
赁
小计 - - 340 364.79
天津光电聚能专用
PCB 产品 市场定价 1000 225.59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向关联人销
中环集团及其下属 PCB 产品、
售商品、提 市场定价 600 23.34
的其他企业 提供劳务
供劳务、出
中环飞朗(天津)科 PCB 产品、
租 市场定价 750 575.05
技有限公司 出租
小计 - - 2350 823.98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额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金 额占同类 披露日期
关联人 与预计金额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额 业务比例 及索引
差异(%)
(%)
中国机房
车间改
设施工程 8.77 460 0.03% 1.91%
造
有限公司
中环集团 采购商 2018 年 3
向关联 月 31 日在
及其下属 品、车
人采购 121.66 300 0.48% 40.55%
的其他企 间改造 《证券时
商品、接
业 等 报》以及巨
受劳务、
中环飞朗 潮资讯网
租赁
(天津) 接受劳
234.36 150 0.92% 156.24% 《关于
科技有限 务
2018 年度
公司
日常关联
小计 — 364.79 910 1.43% —
中环集团 PCB 产 交易预计
及其下属 品、提 248.93 500 0.63% 49.79% 的公告》
向关联
企业 供劳务 (公告编
人销售
中环飞朗 号:
商品、提
(天津) PCB 产
供劳务、 575.05 890 1.47% 64.61% 2018-004)
科技有限 品
出租
公司
小计 — 823.98 1390 2.10%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限金额,包括: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已签署合
异的说明(如适用)
同预计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预计可
能签署的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
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
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18年已发生的日常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
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曲德福
(2)注册资本:211258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进行经营管理;资产经营管
理(金融资产经营管理除外);电子信息及仪表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加工、
销售、维修等;系统工程服务;对电子信息及相关产业投资;进出口业务;企业
管理及咨询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等。
(4)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大街 16 号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874,484.57 万元、净资产 2,317,713.99 万元,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67,712.32
万元、净利润 79,018.35 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62314645 股,持股比例为 25.3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定,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
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
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孙卫东
(2)注册资本:1750 万人民币
(3)主营业务:传输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字电报终端机制造;
系统集成设计、咨询、服务;商用密码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电子产品、机
械产品的研发、设计、技术服务;机械加工、电器机械修理;批发和零售业;劳
动服务。
(4)住所:天津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金江路 335 号 6 号楼一层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8,779 万元,净资产为 4,330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20,111 万元,净利润
为 1,853 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是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天津光电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独
资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二款之规定,天津光电
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天津光电聚能专用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
好的履约能力。
(三)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BRADLEY COLLIER BOURNE
(2)注册资本:1713.3 万元人民币
(3)主营业务:印制电路板及相关原材料的科研开发、设计、委托加工、
生产制造、技术咨询、售后服务、进出口业务、批发业务。
(4)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航海路 53 号 C 区 4-2
(5)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1,646.69
万元,净资产为 1,526.85 万元,2018 年度营业收入为 753.15 万元,净利润为-0.89
万元。(上述数据均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与加拿大飞朗技术集团公司合资组
建的中外合资企业,其中,本公司持股 40%,对中环飞朗不具有实际控制权。
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王忠全先生担任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
长,本公司董事张太金先生担任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依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款之规定,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
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主要客户经营状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履
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的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其它同类客
户同等对待,依照市场公允地确定价格,根据合同约定账期以支票或电汇方式进
行付款结算。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含天津光电聚能专用
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及中环飞朗(天津)科技有限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
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时,上
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同时不会对
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
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审议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前,已事前征得独立董事
何曙光先生、陆宇建先生、何青先生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董事
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
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
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允,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亦没有代理其
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