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普林: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10-30
证券代码:002134 证券简称:天津普林 公告编号:2019-039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
席 9 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太金先生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
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并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公告。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0 月 3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特此公告。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